声明:本文基于历史事件进行文学化改编创作,部分情节、对话及细节为艺术加工,旨在呈现历史故事的戏剧张力,不代表历史绝对真实。请读者理性看待,勿将虚构情节与历史事实混淆。

参考书籍:《流动的盛宴》——海明威、《恋爱中的海明威》——A. E. 霍奇纳、《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保拉·麦克莱恩、《我不可能只是仰望着你》——保拉·麦克莱恩

一声震碎爱达荷州清晨的枪响,终结了文坛硬汉海明威的一生,也为他那场漫长而混乱的“情感狩猎”画上了血色的句号。

世人只知他笔下的硬朗坚毅,却鲜少窥见这具躯壳下那颗永远饥饿、永远不安的灵魂。海明威的一生,是一部用爱欲写就的残酷史诗。

他结过四次婚,出轨四次,四个女人恰如他生命的四季:从巴黎贫寒时哈德莉的相濡以沫,到富贵后宝琳的纸醉金迷,再到战火中玛莎的势均力敌,直至晚年玛丽的隐忍顺从。

他像吸食养分一样汲取女人的爱,在贫穷时寻求母亲般的温暖,在温饱后渴望富家女的刺激,在衰老时索求保姆式的照料。

每一次出轨,都是他对平庸生活的宣战;每一次背叛,都是他试图填补内心黑洞的徒劳。

当所有的征服都无法再刺激枯竭的灵感,当“硬汉”的面具碎裂一地,他最终发现,自己赢得了全世界的赞誉,却在无尽的背叛循环中,弄丢了回家的路。

01

一九二六年的巴黎,雨总是下个没完。

那种湿冷不是浮在皮肤表面的,而是像把钝刀子,顺着袖口、领口往骨头缝里钻。勒莫万红衣主教街的公寓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锯末和酸腐的马粪味,这是贫穷特有的气味。

欧内斯特·海明威坐在摇摇欲坠的书桌前,盯着打字机。

他的胃在抽搐。

这是他在巴黎学会的第一件事:饥饿不仅是生理反应,更是一种精神状态。它能让感官变得像野兽一样敏锐,也能让人在道德边界上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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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妻子哈德莉在厨房里忙碌。那是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小心翼翼,生怕惊扰了这位正在“构筑不朽文字”的天才。

哈德莉比他大八岁,有着像这间公寓一样陈旧而温暖的质地。她用那点可怜的信托基金支撑着他的作家梦,甚至在儿子邦比出生后,她连一件像样的大衣都舍不得买。

“欧内斯特,晚饭还得等一会儿。”哈德莉的声音传过来,带着一种近乎卑微的温柔,“土豆还没煮软。”

海明威没回话。他刚从外面回来,身上还残留着另一种气味——那是圣日耳曼大道上一间高级公寓里的香奈儿五号,混合着干燥的桦木火光和昂贵的雪利酒香。

那里住着宝琳·费孚。

宝琳和哈德莉不同。她是《Vogue》杂志的编辑,也是费孚家族银行巨额财富的继承人。她不需要为土豆有没有煮软发愁,她发愁的是这季的高定裙摆是不是太长了。

这几个月来,宝琳以一种极为高明的手段介入了海明威的生活。

她没有像那些流莺一样赤裸裸地勾引,而是先成为了哈德莉的“闺蜜”。她带着礼物上门,陪哈德莉给孩子换尿布,然后在哈德莉转身去厨房时,用那种带着钩子的眼神,迅速而隐秘地扫过海明威宽阔的肩膀。

就在今天下午,宝琳把他叫到了自己的公寓。

那里的壁炉烧得极旺,热气烘得人脸颊发烫。宝琳拿出一件墨绿色的丝绸衬衫,不由分说地披在他身上。

“这颜色衬你,欧内斯特。”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的胸肌,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审视,仿佛在鉴定一件即将在拍卖行举牌的古董,“你是个天才,天才不该穿得像个锯木厂的苦力。”

海明威当时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那件衬衫如同第二层皮肤,顺滑、凉爽,散发着金钱的光泽。

那一刻,他感到了某种背叛的快感。不是对哈德莉的背叛,而是对他所标榜的“苦行僧式生活”的背叛。他意识到,自己虽然在笔下歌颂硬汉和贫穷,但骨子里,他渴望这种被丝绸包裹的虚荣。

“收下吧。”宝琳靠在门框上,手里晃着半杯酒,“就当是对文学的投资。”

回到家,看着穿着发白围裙的哈德莉,海明威心里的那架天平开始剧烈倾斜。

哈德莉把一盘清汤寡水的炖菜端上桌。她注意到了海明威领口露出的一角墨绿色丝绸,愣了一下,但什么也没问。这就是哈德莉,她的包容像棉花,吸纳一切,却也因为过于柔软而显得毫无力量。

“宝琳说,想邀请我们去瑞昂莱班度假。”海明威切着半生的土豆,尽量让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她说那边的阳光对邦比好。”

哈德莉的手停在半空,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慌,像是某种食草动物嗅到了捕猎者的气息。“欧内斯特,她是你的朋友,还是我们的朋友?”

这句话是试探,也是最后一道防线。

海明威放下了刀叉,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看着窗外漆黑的雨夜,那雨水正冲刷着巴黎的下水道。

在这个城市,每个人都在寻找出口。哈德莉是他的港湾,但港湾意味着停泊和腐朽;宝琳是深海,危险,但那里有大鱼,有巨浪,有他作为一个男人想要征服的一切。

“别多想,哈德莉。”他伸出手,隔着桌子握了握妻子粗糙的手背。他的手掌温暖有力,但这温度传递不过去。

接下来的日子,这种“三人行”变得愈发荒诞。宝琳像某种色彩斑斓的寄生藤蔓,彻底缠绕住了这棵大树。在瑞昂莱班的沙滩上,当哈德莉忙着照顾孩子时,宝琳和海明威就在遮阳伞的阴影下交换着隐秘的吻。

海明威在两个女人之间反复横跳。他在信里对哈德莉忏悔,称自己是“一块烂掉的肉”,转头又在宝琳那里宣誓这才是真爱。这种道德上的撕扯,反而成了他创作的燃料。痛苦让他觉得自己深刻,背叛让他觉得自己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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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那个临界点来了。

哈德莉不是傻子。当她发现无论自己如何退让,那个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依然在被一点点蚕食时,她提出了那个著名的条件:百日隔离。

“一百天,欧内斯特。”哈德莉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眼神空洞得像枯井,“你和宝琳分开一百天。如果不见面、不通信,一百天后你还觉得离不开她,那我就签字离婚。”

这是一个赌注。哈德莉赌的是过去几年的相濡以沫,赌的是海明威良心未泯。

海明威答应了。他搬进了工作室,试图用独处来清洗灵魂。

头一个星期,他像个戒断反应严重的瘾君子,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他想念哈德莉的炖菜,想念那种不需要伪装的安全感。但到了第二个星期,孤独开始噬咬他的神经。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宝琳的“信”到了。

那不是直接寄给他的信,那是违规的操作。但宝琳太懂规则了,也太懂如何绕过规则。她通过共同的朋友传递消息,甚至故意出现在海明威必定经过的街角,一闪而过,留下一抹熟悉的香水味。

那是金钱的味道,是阶级跃升的诱惑。

海明威看着镜子里日益憔悴的自己,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无法忍受贫穷的孤独。哈德莉能给他爱,但给不了他通往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宝琳,那个富有的美国女孩,她代表的是舒适、是名望、是再也不用为房租发愁的体面。

第九十天,海明威彻底崩溃了。不是因为思念,而是因为欲望。

他给哈德莉写了一封信,信里充满了虚伪的深情和残酷的决绝。他把所有的错都归结为命运的不可抗力,归结为“被两个女人同时爱着的痛苦”。

当哈德莉收到这封信时,她没哭。她只是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带走了几件旧衣服和儿子的玩具。她把海明威这件“战利品”,拱手让给了那个等待已久的猎手。

海明威赢了,他得到了富有的新娘和崭新的生活;他也输了,因为从走出勒莫万街公寓的那一刻起,他弄丢了此生唯一一段不掺杂杂质的爱情。

那个在巴黎雨夜里为了省钱而不得不饿肚子的年轻人,终于死了。

活下来的是一个名叫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名流作家,穿着定制的西装,口袋里装着新妻子的支票,走向了那个金光闪闪却注定腐烂的未来。

02

基韦斯特的阳光毒辣得像要把地面烤化。

这里不是巴黎。这里没有阴冷的雨和发霉的墙皮,只有刺眼的白光、碧蓝的海水,以及宝琳·费孚用家族财富堆砌起来的这座西班牙殖民风格的豪宅。

海明威赤着脚踩在凉爽的瓷砖地板上,手里端着一杯加了双份朗姆酒的莫吉托。头顶的吊扇“呼呼”旋转,搅动着沉闷的空气,却怎么也吹不散他心头的那股燥热。

他和宝琳结婚已经几年了。这段婚姻就像这栋房子,豪华、舒适,但也像一座装饰精美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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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琳是个好妻子,好得无可挑剔。她斥巨资为他打造了独立的写作室,从美国本土运来最好的家具,甚至为了让他开心,不惜忍受剖腹产的痛苦为他生下孩子。但问题就在这里——这一切太完美了,完美得让人窒息。

海明威坐在打字机前,听着楼下传来的婴儿啼哭声和仆人走动的细碎声响,脑子里却一片空白。那个在巴黎饥饿中才思泉涌的天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被金钱喂饱了的、反应迟钝的中年男人。

“啪!”

他猛地一拳砸在桌子上,打字机的色带震了一下。他恨这种安逸。安逸是作家的坟墓。他需要刺激,需要血腥气,需要某种能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的疼痛。

于是,他开始寻找出口。

出口叫简·梅森。

简只有22岁,是个极其危险的尤物。她是泛美航空高管的妻子,有着一张天使般的脸孔和一颗疯子的心。她酗酒、飙车、情绪极其不稳定,像一颗随时会爆炸的哑弹。

对于海明威来说,简就是解药。

在哈瓦那的海滨大道上,简开着那辆敞篷跑车,把油门踩到底。风像刀片一样刮过脸颊,海浪拍打着防波堤,发出雷鸣般的巨响。简一边单手扶着方向盘,一边仰头灌下一大口威士忌,发出尖锐而狂野的笑声。

海明威坐在副驾驶上,心脏剧烈跳动。那种久违的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回来了。他看着简那张被海风吹乱头发的侧脸,在这个疯女人身上,他看到了自己被压抑的影子。

他们公然出轨。在古巴的旅馆里,在渔船的甲板上。海明威享受着这种背德的快感,他觉得这才是“硬汉”该有的生活——征服最烈的酒,驯服最野的马,睡最疯的女人。

宝琳当然知道,但她选择了隐忍。

她以为这只是丈夫的一时兴起,像男人偶尔会去打猎一样。她试图用整容来挽回丈夫的目光,甚至去医院做了痛苦的除皱手术。但当她顶着一张还没消肿的脸出现在海明威面前时,得到的只有他厌恶的眼神。

“你看起来像个戴着面具的小丑。”海明威冷冷地说道。

这句话比任何耳光都狠。宝琳的财富买来了房子,买来了游艇,却买不来尊严。

激情的保质期总是短得可怜。

简·梅森的疯狂很快从“刺激”变成了“麻烦”。她在一次争吵后,当着海明威的面试图跳楼自杀。看着那个在窗台上歇斯底里的女人,海明威感到的不是心疼,而是深深的疲惫和恐惧。他是个自私的人,他只想要火光的温暖,不想被火烧死。

他需要一个新的猎物,一个更强大、更理智、能带他走出这片泥潭的猎物。

就在这时,玛莎·盖尔霍恩走进了他的视野。

那是在一家叫做“邋遢乔”的酒吧里。玛莎穿着修身的卡其布长裤,金发利落地盘在脑后,手里夹着一支烟,眼神犀利如鹰。她不是来崇拜他的,她是来和他谈论战争的。

“西班牙在流血,欧内斯特。”玛莎吐出一口烟圈,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煽动性,“而你却在这里钓马林鱼?”

这句话精准地刺中了海明威的软肋。

玛莎是个野心勃勃的女记者,她身上有着宝琳没有的锋芒,也有着简没有的智慧。她不需要依附于他,她是他的镜像,甚至比他更渴望在这个动荡的世界里留下名字。

海明威看着玛莎,就像看着一面镜子。他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充满战斗欲的自己。

“跟我去西班牙吧。”玛莎说,“那里才有真正的故事。”

这是一个无法拒绝的邀请。对于海明威来说,战争是比女人更高级的“药材”。

回到家后,海明威看着精心布置的豪宅,看着那个还在试图用讨好来挽留他的宝琳,心里没有一丝波澜。

“我要去西班牙。”他一边往皮箱里塞着野战服,一边头也不回地说道,“为了写作。”

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实际上,他是在逃跑。逃离宝琳的“金丝笼”,逃离简的“疯人院”。

宝琳站在楼梯口,手里紧紧攥着那串珍珠项链,指节发白。她终于明白,那个当年为了她抛弃哈德莉的男人,如今又要为了另一个女人抛弃她了。这就是因果,是报应。

海明威提着箱子走出大门,基韦斯特的阳光依然刺眼,但他觉得浑身轻松。前面是战火纷飞的西班牙,是野心勃勃的玛莎,是一个全新的、充满血腥味的舞台。

他露出了标志性的笑容,那是猎手嗅到猎物时的表情。但他不知道的是,这一次,他遇到的不再是温顺的哈德莉,也不是被动的宝琳,而是一头同样凶猛、甚至比他更冷酷的母狮子。

03

西班牙的炮火没能炸毁他们的爱情,但生活的琐碎和职业的较量做到了。

玛莎不是那种会在家里烤面包、等丈夫归来的女人。她是《考利尔》杂志的王牌记者,她的打字机敲击声比海明威的还要响亮。

“欧内斯特,你的稿子还没写完吗?我已经发出去两篇了。”玛莎从书房探出头,眼神里带着一种职业性的催促,甚至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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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酒杯,脸色阴沉得像暴风雨前的海面。

他习惯了女人的崇拜,习惯了做家庭里的帝王。哈德莉把他当神,宝琳把他当宝,但玛莎把他当同行——而且是一个正在变老、变得啰嗦的同行。这刺痛了他那脆弱得如同玻璃一般的男性自尊。

“别用那种主编的口气跟我说话。”海明威低吼道,“我是海明威。”

“你是海明威,但新闻就是新闻,它不等人。”玛莎冷冷地回了一句,转头继续工作。

裂痕就是这样产生的。不是因为不爱,是因为“一山不容二虎”。海明威发现,他娶回来的不是缪斯,而是一个竞争对手。

一九四四年,二战进入关键阶段。盟军正在筹备诺曼底登陆。这是所有战地记者梦寐以求的时刻,是新闻史上的圣杯。

《考利尔》杂志只有一个随军记者的名额。

按理说,这个名额属于玛莎。她在欧洲战场深耕多年,报道深入一线,是杂志社的台柱子。而海明威,此时更多是以一个名作家的身份在古巴“指点江山”。

但海明威出手了。

他给《考利尔》的主编拍了一封电报。内容很简单,却极度卑劣:海明威愿意为杂志报道欧洲战场。

主编疯了才会拒绝海明威。那可是诺曼底,加上海明威的名字,这期杂志能卖疯。于是,杂志社毫不犹豫地把原本属于玛莎的证件和名额,给了海明威。

当玛莎得知这个消息时,她没有歇斯底里,只是死死地盯着海明威。

“你偷了我的工作。”她的声音平静得可怕,“为了你的虚荣心,你切断了妻子的职业道路。”

“我是为了去保护你,战争不是女人的游戏。”海明威还在用那种大男子主义的陈词滥调来粉饰太平,手里把玩着那张抢来的记者证,脸上带着胜利者的得色。

“少来这套。”玛莎厌恶地转过身,“欧内斯特,你真让人恶心。”

这是海明威第一次在女人面前感到如此彻底的被鄙视。

接下来的事情像一出荒诞剧。海明威虽然拿到了名额,但他太傲慢了,也喝了太多酒。他在伦敦的一次聚会后遭遇了严重车祸,头撞在了挡风玻璃上,缝了五十多针。

他躺在伦敦的医院里,头上缠满绷带,活像个滑稽的木乃伊。但他很擅长利用这种惨状。他把自己包装成“负伤的英雄”,享受着周围护士和崇拜者的嘘寒问暖。

玛莎费尽周折,甚至不得不作为偷渡者搭乘运送炸药的货船才抵达英国。当她风尘仆仆、满身煤灰地冲进病房时,看到的不是一个需要照顾的丈夫,而是一个正在跟年轻护士调情的老混蛋,床头柜上堆满了空酒瓶。

海明威看到玛莎,第一反应不是愧疚,而是指责:“你怎么才来?你知道我受了多少罪吗?”

“我怎么来的?”玛莎冷笑一声,“我坐了一艘装满炸药的船,因为我的丈夫抢了我的飞机票!”

争吵爆发了。海明威咆哮着,像一头受伤的野兽,用最恶毒的语言羞辱玛莎,嘲笑她的文章,贬低她的成就。

“你之所以能发表那些东西,只是因为你姓海明威!”他吼道。

这句话彻底斩断了玛莎对他最后的一丝眷恋。

玛莎离开了病房。她没有回头,没有流泪。她直接去了前线,哪怕没有官方身份,她也要去记录这场战争。她向世界证明,她不需要“海明威夫人”这个头衔。

海明威躺在病床上,看着玛莎离去的背影,感到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慌。他习惯了抛弃女人,却从未习惯被女人抛弃。

就在这时,一个名叫玛丽·韦尔什的女记者走了进来。她身材娇小,长相普通,眼神里透着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和顺从。她就像当年的哈德莉,甚至比哈德莉更懂得如何照顾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

海明威的雷达再次启动了。

“能帮我倒杯水吗?亲爱的。”海明威换上了一副虚弱而迷人的面孔。

玛丽受宠若惊地走上前,温柔地扶起他。

海明威在心里冷笑。玛莎走了又怎样?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想要照顾狮子的女人。哪怕这头狮子已经老了,牙齿松动了,只要他的鬃毛还在,就总有人愿意走进笼子。

他一边享受着玛丽的服侍,一边已经在脑海里构思离婚的措辞。这一次,他要先下手为强,不能让世人觉得是被玛莎甩了。

但他心里清楚,在玛莎·盖尔霍恩面前,他输得一败涂地。那个女人撕开了他的面具,让他看到了自己皮囊下那个自私、怯懦、依靠打压伴侣来维持优越感的可怜虫。

这根刺,将扎在他心里,直到死。

04

一九五九年的西班牙,潘普洛纳的阳光依旧像几十年前那样毒辣,试图把地面上的一切水分都蒸发殆尽。但对于六十岁的欧内斯特·海明威来说,这阳光不再是金色的加冕,而是一团令人眩晕的、惨白的死光。

他老了。这种衰老不是像树木那样慢慢枯干,而是像一座年久失修的大坝,在一夜之间崩塌。

海明威坐在斗牛场的贵宾包厢里,鼻梁上架着那副厚重的墨镜,试图遮挡那双浑浊且充血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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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腹部像个注满水的气球一样荒谬地隆起,曾经像铁块一样的胸肌如今松弛地垂在肋骨两侧,随着呼吸发出沉重的风箱声。

高血压、肝硬化、肾炎、糖尿病……这些医学名词像一群嗜血的鲨鱼,闻着味儿就围了上来。每天清晨醒来,他都要花好几分钟,盯着天花板,确认自己的四肢是否还能接收大脑的指令。

坐在他身边的,是他的第四任妻子,玛丽·韦尔什。

玛丽是个个子娇小、意志却如钢铁般坚硬的女人。她不像哈德莉那样温顺,也不像宝琳那样傲慢,更没有玛莎那种咄咄逼人的才华。她更像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看守,或者一家临终关怀医院的护士长。

“把这个喝了。”玛丽递过来一杯温水和几粒五颜六色的药丸。她的声音平板、干燥,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只有标准化的程序。

海明威盯着那几粒药丸,像盯着敌人的子弹。在公众面前,他是那个能徒手搏斗的硬汉作家;但在玛丽面前,他只是一个连大小便偶尔都会失禁的老头。

玛丽见过他最狼狈的样子——醉酒后的呕吐、深夜的梦魇、以及功能彻底丧失后的狂怒与羞愧。她掌握了他所有的秘密,也就掌握了对他生活的绝对控制权。

“别像训狗一样训我,玛丽。”海明威嘟囔着,但还是乖乖张开嘴,吞下了那些苦涩的化学合成物。

为了对抗这种窒息的“被看护感”,也为了证明自己依然是个有雄性魅力的男人,海明威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瓦莱丽。

瓦莱丽是他的新秘书,一个十九岁的爱尔兰姑娘。她年轻得简直就是个罪过,皮肤紧致得像刚剥壳的荔枝,身上散发着那种只有青春期少女才有的、混合着廉价香皂和健康汗水的甜味。

海明威近乎病态地迷恋上了她。这种迷恋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垂死之人对生命力的最后一次吸食。

在旅馆的套房里,玛丽就在隔壁房间核对旅行账单,打字机的声音像某种单调的背景音。海明威趁机把瓦莱丽堵在书桌前,用那只颤抖的、布满老人斑的大手,试图握住姑娘圆润的手腕。

“我要带你去非洲,瓦莱丽。”海明威的呼吸急促,带着宿醉特有的酸臭味,眼神里闪烁着一种回光返照般的狂热,“我要教你打猎,教你分辨狮子的足迹。我会为你写一本书,比《老人与海》更伟大的书。”

瓦莱丽有些惊恐地往后缩了缩身体。

在她的视角里,面前这个胡子花白、满脸通红的老人,并不是那个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而是一个可怜又可怕的怪爷爷。他的手掌粗糙且潮湿,传递过来的不是力量,而是衰败。

“可是,海明威先生……玛丽夫人还在隔壁。”瓦莱丽的声音细若蚊蝇,“而且,您现在的身体……”

“别提玛丽!”海明威突然压低声音咆哮,脖子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暴起,“那就是个狱卒!她根本不懂我,她只想要我的遗产!我和她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了!只要你点头,我就离婚,我们去古巴,去肯尼亚,去任何没有她的地方!”

这是一种悲壮的自欺欺人。

他试图通过瓦莱丽年轻的肉体,通过再一次的“离婚-再婚”循环,来重启自己已经死机的生命系统。

但命运甚至连这点幻想的权利都要剥夺。

那个毁灭性的电话是在午后打来的。那是关于他的小儿子,格雷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