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界定
定义1:“让着”
本文所说的“让着”,指在一次具体合作中,长期或稳定地成为获利较少的一方,而非基于轮次互换、长期合作或整体收益最大化而产生的阶段性让利。
定义2:“让着女性”
指仅因性别因素,男性在各种场合、各种类型的合作中,被默认应当让女性获得更多利益。
二、基本前提:男性照顾女性并非无条件义务
从生物学与进化视角看,男性在亲密关系中对女性的照顾,并非无边界、无前提的道德义务,而是建立在一个客观现实之上:
女性在生育过程中承担了显著高于男性的生理与风险成本。
在这一结构性不对称下,男性通过资源投入、行为让利、风险分担等方式,构成了一种补偿机制,以促成稳定合作与繁衍。
因此,“让着女性”并非天然的道德律,而是在特定风险结构下形成的合作策略。
三、不需要总是让着的第一种情形:已有稳定配偶
从小受到的教育中,男性被期待“体贴”“包容”“让着女性”。这样的男性会被认为是“有魅力”“善解人意”“好男人”“绅士风度”。
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女性在高风险生育背景下,更倾向选择愿意照顾自己的男性。这样的男性,更容易获得伴侣、繁衍后代。
换而言之,从进化论角度看,当这样的男性更容易找到配偶繁衍后代时,这样“行之有效”的繁衍策略就会被传承、保留下来,作为经验教授给年轻的雄性学习。
而一旦男性有了配偶,那么“对配偶之外的其他女性进行持续性让利”就变成了需要重新考量的问题。
因为当“让着女性”的目标是找到一个配偶并繁衍后代时,在达成目标后依然总是保持这样的行为逻辑,要么是期望找到更多配偶,要么是没能明确“让着女性”的实际意义,在社会的传承教育中把“让着女性”当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在这一过程中消耗了时间和精力却没有获得足够的回报。
四、不需要总是让着的第二种情况:当配偶不再生育
当女性选择不进入生育体系,或明确放弃生育时,这一补偿逻辑本身就会发生变化。
如果一方不再承担原本的高风险,却仍然要求对方履行原有的补偿责任,那就不再是合作,而是结构性失衡。
五、结论:让利不是性别义务,而是条件性策略
“让着女性”并非基于性别本身的道德要求,而是源于特定风险结构下形成的合作策略,当这些前提条件不再成立时,该策略本身也应被重新评估。
在当前社会中,适当、偶尔“让着女性”,可以给自己带来诸如“体贴”“道德感高”等的正向合作标签,有利于自己和他人达成合作。“让着女性”依托于“寻找配偶、繁衍后代”的这样一个大的背景,被赋予了新的价值意义。
本文想要表达的并非是“就不让着女性”,而是依托于当前的时代,明确“让着女性”的目标是什么?我们能够获得什么?而不是“就该让着女性”,“总是让着女性”,这样“无条件、无语境、被道德化的结构性让利”。
同理,表现出是否“爱小孩”,也是男性供女性挑选的一个“重要指标”。你可以在达成目标后,不再总是表现出“那么爱”别人家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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