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凌晨1时许,响水大队在金海路与黄河路开展行动时,发现张某涉嫌酒驾,经检测,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此文标题来源:嘎门口小编(转此标题请备注)
文章来源:盐城交警 响水网 嘎门口
(响水网|响水明讯网|嘎门口平台相关图文未经授权请勿转载使用,如需授权转发请联系0515-86862419)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点下推荐,小编涨工资7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