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其大田营销服务部及永安支公司3家机构,连同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该信息来源为福建监管局。
具体来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未及时注销离职代理人执业登记。据此,三明金融监管分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55.6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管培耿给予警告并处以7.4万元罚款,对林廷樟给予警告并处以4.2万元罚款,对何玄、肖祥东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大田营销服务部因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处以6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乐莲华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公司同样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处以11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周贵平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经统计,此次行政处罚机构罚款与责任人罚款合计达7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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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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