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辛亥革命作为中国传统帝制到现代共和制的转捩点,其意义不仅在于政体之更迭,更在于国家建设理念的深刻变革。这一时期,如何处理王朝国家辽阔疆域内复杂的族群关系成为关乎国家统一与存续的核心议题。为此,“中华民族”与“五族共和”两种理论形态应运而生,二者超越简单的种族界限,致力于塑造以领土权和公民权为基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为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奠定了法理基础。“五族共和”作为过渡性纲领,起到了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凝聚民族共识的作用;“中华民族”是包容所有族群的、更高层次的民族认同升华,为现代中国提供了最根本的凝聚力,引导中国从天下观转向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从“五族共和”的政治实践,到“中华民族”的认同凝聚,承继和弘扬了中国“大一统”政治文化的深厚传统,回应了国家创新发展的现代课题。辛亥革命前后的思想先驱站在国家民族现代化发展的高度,站在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对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思想探索,为民国初年的国家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不仅深刻地把握并不断推动了民族观念与精神的创造性转化,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和发展,也深刻影响了当代中国处理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基本逻辑。
关键词:辛亥革命; 统一多民族国家; 中华民族; 五族共和; 大一统; 中华民族共同体
引言
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终结了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开启了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中这场革命面临的核心挑战却远超推翻封建帝制。清朝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的王朝国家,其疆域涵盖明朝时期的十八行省及西藏、新疆、蒙古等广袤区域。当武昌起义的枪声打破封建王朝秩序后,列强在中国边疆地区加紧分裂活动,与此同时,革命阵营内部对国家形态的认知亦存在分歧。在此背景下,如何在推翻帝制后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如何将传统王朝国家的疆域与民族遗产转化为现代共和国家的基础,成为清末民初革命精英必须回答的根本性问题。学界关于辛亥革命与民族国家建设的研究成果已相当丰富,既有研究或对不同思想脉络之间的互动关系考察不足,或对这一关键时期的思想转折讨论相对薄弱。基于此,本文通过梳理“中华民族”、“五族共和”的思想脉络与互动关系,以及“大一统”政治思想的现代转型,揭示辛亥革命前后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理论路径与历史逻辑,探索一种对奠定现代中国国家形态的思想的基础性阐释。
一、“中华民族”概念的生成脉络与思想论争
清末中华民族概念的形成,首先源于传统天下观面临的深刻危机。传统中国的天下体系建立在以中国为中心的华夷秩序基础上,强调文化认同。然而,19世纪中期以来的一系列军事失败和外交挫折,使这种以文化优越感为基础的天下观逐渐瓦解。特别是1895年甲午战争的失败,标志着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传统秩序成为历史,中国不得不面对一个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现代国际体系。
在这一背景下,有识之士为挽救民族危亡,或被动或主动地迎合西学东渐的风潮,译介引入很多近代西方的术语和理念,“民族”一词亦在此时乘势而来。梁启超是较早传播“民族”一词的学者之一。1899年,他在《东籍月旦》中首次使用“民族”一词。1901年,他还在《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中向国人系统地介绍了伯伦知理的民族主义理论,认为民族主义是近代西方国家或民族强大的必不可少的思想武器,并指出民族主义思想对于建设民族国家的重要性:“凡国而未经过民族主义之阶级者,不得谓之为国。”民族主义的目标就是建立自己民族的国家,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二十世纪初革命派接受近代民族主义的目的,其实不在于确认‘民族’,而在于建立一个新型的国家——‘民族国家’。民族不过是手段,国家才是目的。”近代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正是基于这样的底层逻辑,建立“民族国家”成为当时中国先进士人的共同追求。梁启超敏锐地认识到,中国要在“物竞天择”的环境中生存,必须将“天下”意识转变为“国家”意识,并打造一个强大的民族共同体。为此,他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一文中指出:“今日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之国家而已。”
当时的中国如何建设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一个多重面向的问题。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分为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两种模式。源自西欧的单一民族国家模式强调“一族一国”,即一个民族对应一个主权国家,其基础是共同的语言文化、地域风俗和历史记忆等,这一模式也是一些革命派“排满”主张的重要依据。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量中国知识分子留学日本。日本在明治维新后构建了以“大和民族”为核心的单一民族国家,这一模式对中国革命派和立宪派都产生了深刻影响。最初,梁启超也赞同“一个国家为一个民族”的理念。但他在接受民族国家观念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将这一外来观念与中国多民族共存的历史与现实相结合。这种理论上的调适与创新,为“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创造了条件。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首次使用“中华民族”一词:“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尽管梁启超最初是在讨论先秦时期中国学术思想时使用这一概念的,但它具有极为重要的开创意义。
1903年,梁启超将伯伦知理的民族学说引入国内:“民族最要之特质有八:(一)其始也同居于一地;……(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三)同其支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宗教;(七)同其风俗;(八)同其生计。”这里血统虽然作为民族构成的要素被列其中,但伯伦知理举了美国民族的例子,让梁启超的民族观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认为:“地与血统二者,就初时言之,如美国民族,不同地不同血统,而不得不谓之一族也。伯氏原书,论之颇详”,从而淡化了民族的血统和地域属性,既然满汉已经成为同一个民族,革命派带有强烈种族主义色彩的排满主张就丧失了合法性。梁启超更加坚定了多民族国家观念,进而提出“大、小民族主义”说:“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在梁启超看来,革命派鼓吹的“排满”,是狭隘的、危险的“小民族主义”。而中国要在弱肉强食的国际竞争中生存,必须团结境内所有民族,形成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对抗外来帝国主义。这一“大民族主义”的阐发,其核心在于政治认同和国家利益优先于族裔认同,这为确立并弘扬包容性的“中华民族”观念提供了理论基础。
辛亥革命前,革命派与立宪派围绕民族及建国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思想角逐。这场论战不仅关乎中国未来的政治道路选择,也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概念的内涵与发展方向。立宪派主张“合满”,建立包括满族在内的多民族国家;与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不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在发动革命时以“排满”为动员策略。1905年,同盟会成立,孙中山在《中国同盟会总章》中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作为纲领。在辛亥革命前的十余年间,“排满”是革命派核心的政治口号与动员工具,服务于反清革命的策略需求。梁启超觉察到革命派的“排满”话语具有导致国家分裂的潜在危险,因此,他反对革命派“排满”的极端表述,并从历史与现实两方面展开批判。一方面,中国历史上从未是“单一民族国家”,汉、满、蒙、回、藏等民族在长期历史中已形成“共同生活”的格局,形成了“大一统”的疆域,而“排满”会破坏这一民族传统与现实;另一方面,近代中国面临列强瓜分的危机,“一族一国”的单一民族国家模式不适合中国,若坚持“排满”,则边疆地区可能被列强利用,脱离中国。
1905年,梁启超发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系统论述了中国境内各民族在长期历史中相互融合、最终形成“中华民族”的事实,并进一步阐述了“中华民族”的多元构成特点。他指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这一观点打破了传统华夷观念中的种族壁垒,“中华民族”取代“大民族”成为民族共同体的名称,并且是通过民族融合形成的文化政治共同体。梁启超的多民族国家理论及“中华民族”的观念逐渐被立宪派接受,并成为他们共同的追求。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一文中谈到:“一民族与一民族之别,别于文化,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故《春秋》之义,无论同姓之鲁、卫,异姓之齐、宋,非种之楚、越,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其称中华如故。以此推之,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知也。”
孙中山等革命派的“排满”话语中革命的对象特指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清朝统治集团,核心目标是推翻满清王朝的专制统治,而非字面意义上的排斥满族。章太炎在《排满平议》中对“排满”也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排满洲者,排其皇室也,排其官吏也,排其士卒也。若夫列为编氓相从耕牧是满人者,则岂欲倳刃其腹哉!”另一方面,“恢复中华”的目标不是“王朝复辟”,而是“现代建国”。
但在用什么政体组建什么样的国家方面,立宪派与革命派存在分歧。革命派认为清朝的封建统治是当时中国内忧外患的根源,主张彻底推翻满清政权,实行民主共和制度。立宪派考虑到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对共和制度缺乏了解,当时殖民主义势力环列边疆,为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和领土完整,主张五族共建,实行君主立宪制度。1907年,杨度以梁启超的“大民族主义”为基础,在《中国新报》上发表的《金铁主义说》阐述道,“中国之二十一行省,以及内外蒙古、回部、西藏,未尝有一焉不以为中国之土”,“汉、满、蒙、回、藏等族,同处一政府之下,为一国之国民”,考虑到中国自古以来多民族的民族构成和疆域现实,杨度主张建立的多民族国家是包括清朝全境所有民族的国家。
尽管革命派与立宪派在民族观念上存在分歧,但双方的理论交锋客观上促进了“中华民族”观念的深化与传播。梁启超对“中华民族”概念的阐释,反映了传统天下观向现代民族国家观的转型,也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在回应西方挑战时的思想创新与理论探索。“中华民族”概念的崛起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内在逻辑,还为辛亥革命后“五族共和”理念的确立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
清末立宪派与革命派关于民族与国家问题的论战,是中国从传统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过程中的一次关键性的思想奠基。以“排满”为动员工具,成功地凝聚了推翻封建王朝旧秩序的巨大力量,但其构建汉民族国家的理解却隐伏着风险。立宪派提出了“大民族主义”构想,力主在清朝版图基础上构建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以君主立宪维系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这场关于民族与国家蓝图的思想角逐,其结局充满了历史的辩证性:表面看,革命派在政治上取得了胜利,“排满”口号因其情感上的直接性与道德上的鲜明性,在海内外华人、尤其是青年学生和新军中产生了巨大的号召力,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准备了充足的舆论与群众基础。但其民族建国方案却在实践中被立宪派的核心思想所修正。而清廷在“预备立宪”中的虚伪与拖延,特别是1911年“皇族内阁”的出台,彻底击碎了立宪派的幻想,证明了通过体制内改革实现救亡图存的道路已然行不通,革命是大势所趋。清廷用自己的行动,为革命派做了最有力的“助攻”,使得梁启超等人的“君宪救国”路线失去了现实依托。重要的是,两派在论争中相互影响,最终在1911年前后汇聚为“五族共和”的基本共识。
二、“五族共和”的统合意识与理论局限
立宪派的“大民族主义”理论对“中华民族”整体性的强调,与革命派后来的“五族共和”理论存在相通之处,也对革命派的理论调整产生了重要影响。就在革命派不断调适所持论点的同时,立宪派的“大民族主义”进一步发展,并由其代表人物杨度首先提炼出“合五为一”的理论:“故中国之在今日世界,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必使土地如故,人民如故,统治权如故。三者之中,不可使其一焉有所变动,一有变动,则国亡矣。……兹所论者,则国形不可变,即领土不可变,人民不可变也。人民既不可变,则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分一为五之不可,既详论之矣。至于合五为一,则此后中国,亦为至要之政。”“合五为一”是辛亥革命前立宪派与革命派在论战中不断趋同的结果,杨度的“合五为一”论被视为“五族共和”思想的滥觞。
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立宪派逐渐转向支持革命,其“大民族主义”思想也被革命派吸收。值得注意的是,以满族留日学生为主在东京、北京创办的《大同报》及《北京大同日报》,以提倡“满汉人民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为宗旨,宣传“五族大同”。可见,满族知识分子也为“五族共和”理念的提出贡献了自己的热情。
“五族共和”作为政权建设的选择最早见于1911年10月11日武昌起义时湖北革命党人议定的五项事宜中,即“改政体为五族共和”,“规定国旗为五色,以红黄蓝白黑代表汉、满、蒙、回、藏为一家”,此后“五族共和”在江浙皖等省产生了一定的宣传效应,但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文宣言书》中明确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至此,“五族共和”可以视为对辛亥前那场论战的一次实践层面的辩证综合。
“五族共和”不仅是一种理论主张,更通过法律制度与文化象征的形式,融入民国初年的国家建设过程,成为全民认同的国家符号。为了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1912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正式宣布以“五色旗”为国旗。国旗作为国家的核心象征,是“五族共和”文化表达的重要载体,增强了各民族对国家的归属感。除了国旗,民国初年还通过国歌、国徽等象征符号,将“五族共和”从抽象的理论,转化为民众可感知的文化认同,为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奠定了文化基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专项法令是“五族共和”法理化的核心载体,“五族共和”从政治主张转化为法理规范,为民国初年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族共和”作为政治口号被广泛传播,与袁世凯北方阵营的推动亦密不可分。当时南北对峙,袁世凯在与南方革命党谈判的同时,也需要安抚北方的满蒙权贵。1912年2月,《清帝逊位诏书》中宣布:“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从此,“五族共和”不仅是革命派的建国理想,也成为了南北统一、清室逊位的政治共识。“五族共和”成为新生共和国的立国基石之一,强调汉、满、蒙、回、藏五大族群平等,共建共和国,调和了“排满”情绪与国家统一的矛盾,标志着孙中山的工作重心从革命转向了国家建设,革命思想实现了由“种族民族主义”向“国家民族主义”的转型,这一转型对于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具有决定性意义。
辛亥革命前后的“五族共和”与“中华民族”概念共同塑造了现代中国的国家构建路径,二者既有紧密的承继关系,又存在深刻的内涵差异。“五族共和”承认中国境内主要由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组成,这五个民族地位平等,共同执政,维护国家统一,但还只是一个政治纲领和建国方案,旨在革命后迅速稳定局势,弥合民族裂痕。“中华民族”是一个高层次、一体化的民族共同体,强调“多元一体”,既承认境内各民族的多样性,更强调在政治认同、文化命运和国家归属方面的高度一致性。
“五族共和”是辛亥革命后应对时局的政治基石,它用“共和”的框架,暂时搁置了复杂的民族认同问题,首要确保了国家的领土完整。“中华民族”则是现代中国国家构建的精神内核,是一个长期、动态的并不断自我超越的构建过程,旨在培养一种超越族群、忠于国家的公民认同。二者并非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历史的接力与深化。“五族共和”是“中华民族”概念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具体政治实践和过渡形态,而“中华民族”则是“五族共和”理念在更高层次上的目标归宿和认同升华。二者共同构成了中国从传统王朝天下观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过程中,处理民族与国家关系的核心思想资源。
尽管“五族共和”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理论局限也不容忽视。“五族共和”没有发展成为体系完备的理论学说,而只是一种政策原则,这一局限性使得“五族共和”难以应对复杂的民族问题,也难以抵御西方民族主义理论的冲击。“五族”的划分是一种泛称,这种简化的民族分类无法准确反映中国民族多元性的复杂现实,且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民族界限。这种并置式的团结,亦未能有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化。而实践层面,“五族共和”在本质上是一种多民族的国家构建模式,承认境内存在多个平等的“民族”,然而,却未能建立起一套有效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处理民族事务的稳固法律制度和政治机构,对于如何处理“一”与“多”的关系尚缺乏行之有效的策略。北洋政府时期,尤其袁世凯死后,军阀割据,政权更迭频繁,边疆危机加深,严峻地考验着“五族共和”的框架。而南京政府时期,蒋介石试图推行“中华民族宗支论”,强调国内各族只是中华民族的不同“宗支”,效果不彰。
“五族共和”无法满足对于一个高度凝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需求。此后,如何进一步整合中华民族认同,成为贯穿整个民国时期的核心议题。面对这一困境,民国的政治与知识精英开始反思并试图超越“五族共和”,向将国内所有族群整合为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方向努力。这一思潮的突出代表是孙中山思想的转变。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后,迅速放弃了“五族共和”的提法。他借鉴美国的“熔炉思想”,强调政治认同高于族群认同,通过宪法和公民权将不同族群凝聚为一个国家民族。孙中山在1919年重新阐述三民主义,特别对民族主义表达了新的看法,提出了“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的论述:“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1920年11月,孙中山公开表示:“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由早期的“排满”话语,转变为“五族共和”,进而发展为“融合成一个中华民族”的理念。这一过程标志着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理论不断向更深层次探索。
余论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结构剧烈变动,中国现代国家构建始终面临一个核心议题,即多民族政治共同体的身份重塑。辛亥革命是中国从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历史转折点,在这一历史转折过程中涌现的思想与实践,重新思考和诠释了深厚的民族历史传统,提出并推动了“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共同体主体形态的生成与凝聚,实现了中华民族观念从族群、文化意识向现代政治实体、历史主体的发展融合。现代政治秩序的创构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在近代历史进程中出现了“协同演进”和“同频共振”的高潮。
辛亥革命前后,思想界与政治精英围绕多民族国家整合形成的“五族共和”理念,其深层精神与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政治理想血脉相连。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政治理想追求的是在广土众民的基础上建立疆域统一、政治统一、经济文化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秩序,这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文化传统,是王朝国家的基本政治秩序。
“五族共和”将“统”的历史主体从皇权转变为民族联合,将“统”的合法性从天命转变为共和政治,实现统一多民族国家构建的路径从封建君主专制转向民族平等联合的共和政治。“五族共和”首次尝试将王朝国家的多民族遗产纳入现代民族国家政治框架,这既是革命策略在实践中的深入和发展,也是“大一统”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现代性适配。“五族共和”理念虽然在打破王朝体系、倡导民族平等上具有进步意义,但其政治实践却存在明显缺陷,将民族关系简单理解为五个主要民族的机械并列,未能全面把握与弘扬中华民族深厚的整体性传统,且在军阀割据的背景下,“共和”实为空悬,难以为新的政治实践提供发展动力。
相比于“五族共和”的历史转折意义,“中华民族”概念自晚清提出,在辛亥中淬炼并持续深化,最终成为现代中国的国家共识和主导观念。梁启超率先提出“中华民族”作为整体国家民族的概念,初步阐释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内涵,是对民族历史的一个深刻发现与总结。孙中山则进一步将“中华民族”与共和制度结合,主张“五族合为一体”,将中国疆域内各民族均纳入“中华民族”的范畴,构建起“多元一体”的民族认同框架。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李大钊“呼吁社会认同五族化合的新的‘中华民族’”,以“中华民族”观念“来培养民族精神、统一民族思想”,提出复兴古老中华民族的期望。李大钊的“中华民族”思想无疑是更为深刻而全面的,他将“中华民族”明确为“平等融合的、既具有共同的地缘和泛血缘因素、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和一致性,又具有共同的现代政体和法律制度,因而具有共同的命运、利益和发展前途的由全中国各族人民即全体国民所组成的一大政治、经济和文化共同体”,这是一个重大的思想突破,也是“中华民族”观念的新高度。
综上所述,辛亥革命前后这些思想先驱站在国家民族现代化发展的高度,站在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深刻地把握并不断推动了中华民族观念与精神的创造性转化,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和发展,为在民族革命和人民解放的道路上完成现代国家秩序的重构作出了重要的思想与实践准备。
本文载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06期,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未附完整附件和详细注释,如果您想了解全貌,可前往各在线数据库或我刊投稿系统下载全文pdf。
责任编辑:马建强 / 微信编辑: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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