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这世上最戳心窝子的忠诚,竟藏在一匹狼的骨子里。
它叫格林,是世界上第一只被人类妈妈养大,又成功重返狼群的狼。
16岁的格林,离开妈妈李微漪已经15年了。
15年里,若尔盖的风吹老了草原,吹瘦了山顶的月亮,却吹不散一匹狼的执念。
每年,当李微漪回到那间陪着格林长大的小木屋,门口总会悄无声息地躺着猎物——7只野兔,一只旱獭,两只羔羊。
没人知道,这些在雪地里刨出来的口粮,对一匹狼意味着什么。
那是它在荒野里拼了命才换来的,却巴巴地叼来,放在妈妈必经的路上,然后远远地望着,不声不响。
它怕吗?怕的。妈妈无数次摸着它的头说:“格林,你要远离人。”它听懂了,所以从不靠近,只敢把爱意藏在猎物的体温里。
可狼的爱,哪是一句“远离”就能割断的。
还记得小时候,妈妈生病躺在床上,格林急得团团转,叼来一只野兔放在床边。
它知道吃肉能长力气,以为妈妈吃了,病就能好;
妈妈掉进冰窟里,它疯了似的跑遍半个草原,花40分钟牵来牧民的马,用狼的智慧,把妈妈从死神手里拽了回来;
妈妈用压缩饼干换掉它藏在雪地里的救命粮,它不吵不闹,默默吃掉干涩的饼干,过几天又把新捕的野兔埋回老地方。
它记得妈妈的口味,更记得这份羁绊。
后来,格林成了狼王。
威风凛凛的狼王,心里仍然揣着一块软乎乎的奶糖。
山头的墓碑前,总躺着一颗剥开的奶糖,那是妈妈给它的味道。
墓碑是妈妈立的,埋着它没能长大的孩子。
格林认得那味道,也认得妈妈的心意,它是一匹会剥糖纸的狼,这份本事,是妈妈教的,这份甜,它记了一辈子。
最让人红了眼眶的,是那条红腰带。
那是妈妈给女儿包腿用的,薄薄一条,别说狼了,人都未必能保存7年。
可格林,用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地护着,护了整整7年。
7年后,它再次出现在妈妈面前,嘴里叼着那条鲜红完整的腰带,像捧着稀世珍宝。
它为什么要留着?
或许在狼的世界里,认定了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认定了“妈妈”这个称呼,就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她。
它是狼王,是荒野的霸主,是别人眼里冷血凶狠的猛兽。
可在妈妈面前,它永远是那个会扯破裤子、会焦虑转圈、会悄悄送猎物的小狼崽。
15年的分离,隔着人和狼的鸿沟,隔着荒野和人间的距离。
李微漪说:“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可我不能,你也不能。”格林听不懂人话,可它懂离别。
它一次次悄悄来,又一次次默默走,把爱留在门口的猎物里,留在墓碑前的奶糖里,留在那条护了7年的红腰带上。
有人说,看格林的故事,哭得稀里哗啦,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如此。
是啊,我们终其一生都在找的忠诚与爱,竟然在一匹不会说话的狼身上,看得明明白白,感受的真真切切。
它不会说“我爱你”,却用15年的时光,把爱刻进了骨头里。
若有来生,李微漪说,她愿转世为狼,和格林做真正的母子,一起奔跑在天边的草原上。
到那时,再没有别离,没有鸿沟,只有风吹过毛发的温柔,和永不消散的,母子俩的脚印。
而这一世,若尔盖的风还在吹,狼王的呜咽早已融进风声里。
只有爱,从未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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