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觉得在工作中被“针对”,南宁老干部局党建服务科科长苏某心里一直不痛快。

他把这种不满,私下跟朋友周某1说了出来。

在聊天过程中,苏某又提到一件事:他怀疑时任局长丁某,和单位一名女下属肖某关系不正常。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两人最后干脆商量,打算通过跟踪、偷拍的方式,搜集证据,再向有关部门举报。

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一步步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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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周某1拉上了自己的弟弟周某2。

兄弟俩开始暗中盯着丁某的行踪。为了方便行动,苏某把丁某和肖某的车牌号、住址等信息提供给了周某1,方便他们“锁定目标”。

一开始是跟着人走,后来升级成技术手段。

2025年4月,周某2在网上买了GPS定位器,把设备轮流装在丁某的车上。通过定位软件,他们能随时看到车辆的位置、行驶路线。

丁某去哪、几点动身,基本一清二楚。过程中,周某1还会不时把这些情况发给苏某。

到了7月,跟踪又变成了长期监控。

兄弟俩商量后,又买了3个摄像头,安装在南宁市祥宾路某生活区4栋的楼道和外围栏杆上,主要对准丁某和肖某出入的路线。

安装完后,这件事同样被汇报给了苏某。

从警方和检方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偷拍视频里,并没有出现所谓的“不雅画面”。

内容基本是两人一同进出小区、楼道、出租房等生活场景。

但问题并不在画面本身。

经核实,三人通过GPS非法获取了丁某的行踪轨迹信息117条,偷拍到日常生活视频21段、照片17张。

警方认为这些行为,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举报、监督的范围。

2025年10月8日和9日,周某兄弟以及苏某,先后被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11月5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6日正式执行。

2026年1月16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确认,该案已在1月5日移送青秀区人民法院审查起诉。

苏某和周某1的家属也证实,案件将于1月28日开庭。

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苏某的父亲出示了一些材料。

他表示,偷拍到的内容只是出入画面,并没有任何越界情形。

他还提到,根据律师阅卷了解到的情况,没有证据显示苏某在整个跟踪偷拍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在家属看来,苏某只是同意了这个想法,也提供了车牌信息,并未亲自参与安装设备或拍摄。

不过,检方给出的说法更为明确。

起诉书》显示,苏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明知他人将实施跟踪偷拍的情况下,主动提供了车辆、住址等关键个人信息,并持续接收、掌握丁某的实时位置动态。

检方认定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共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检方认定,苏某、周某1、周某2三人,使用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之外,丁某本人目前已经调离原来的局长岗位。但关于此前被举报事项是否存在问题,以及是否有进一步处理结果,现任局长肖某某在1月16日拒绝了媒体采访。

这起案件引发的争议,其实并不复杂。

很多人能理解“被不公对待想举报”的情绪,但现实中,越是这种时候,越容易走到法律红线之外。

跟踪、定位、偷拍视频,看起来像是在“收集证据”,实际上已经严重侵犯他人隐私。

在不少类似事件里,当事人一开始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结果走着走着,反而把自己送进了被告席。

这也是很多普通人最容易忽略的一点:动机再主观,方式一旦违法,后果往往不会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