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日前,昌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昌黎县农信社”)因建造闫庄信用社营业楼“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开工建设被罚款2.8万元。此前,该社曾因此类“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被罚款达17次之多,监督缺失暴露该社系统性治理缺陷。
公开资料显示,昌黎县农信社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该社第一大股东泰华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泰华房地产”)目前已被打上“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标签。泰华房地产两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11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其持有的昌黎县农信社股份8次被司法冻结,出资额为8480万元的股权已遭法院轮番冻结。
记者了解到,昌黎县农信社未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规定对财务信息、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状况等信息进行公开,涉嫌信披违规。此外,该社还两次因违规分红被罚款合计45万元。
违法建设多次被查
1月12日,信用中国(河北秦皇岛)网站提供的信息显示,昌黎县农信社被查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8万元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河北秦皇岛)网站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昌黎县农信社在昌黎县靖安镇陈庄子村大集东侧建造闫庄信用社二层营业楼,建筑面积510.3㎡,2010年开工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昌黎县农信社处以罚款2.8万元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6日。
记者了解到,这并非昌黎县农信社首次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被罚。据企业预警通提供的信息显示,2023年12月份,昌黎县农信社因营业用房“未批先建”案,被秦皇岛市昌黎县泥井镇人民政府罚款7093元。2020年10月份,昌黎县农信社被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罚11次,罚款金额合计26.24万元处罚。经查,昌黎县农信社1987年在大蒲河镇某村建造营业用房323.54㎡,1993年在龙家店镇某村建造营业用房300.26㎡,1994年在葛条港乡西沙河村建造营业用房299.36㎡,1995年在安山镇某村建造营业用房386.96㎡,1996年在城郊区某村建造营业用房440.13㎡,1996年在新集镇某村建造营业用房637.64㎡,1996年在新集镇某村建造营业用房364.19㎡,1997年在马坨店乡马坨店村建造营业用房294.33㎡,1997年在泥井镇某村建造附属用房819㎡,1997年在朱各庄镇某村建造附属用房560.59㎡,2013年在十里铺乡灵芝顶村建造营业用房1222.44㎡。该社上述11处建筑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行为。
此前,2019年5月份,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昌黎县农信社开出5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12.74万元。经查,昌黎县农信社1990年在朱各庄镇某村建设附属用房61.36㎡、2013年增建业务楼540.11㎡,1990年在龙家店镇某村建造业务用房307.91㎡,1994年在葛条港乡葛条港村建设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487.8㎡,2011年在荒佃庄镇某村建造综合业务楼553.5㎡。该社上述5处建筑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行为。
第一大股东两次失信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昌黎县农信社目前注册资本12亿元,该社共有338名出资人,其中包括319名自然人股东和泰华房地产、河北新创恒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创恒网络”)等19名企业法人股东。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图片来源:企查查
公开资料显示,昌黎县农信社第一大股东为泰华房地产,该公司目前已被打上“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标签。该公司现存10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6.74亿元。自2024年5月份以来,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11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涉案总金额 2992.73 万元。该公司还两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总金额837.66 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新创恒网络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也两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涉案总金额13.43 万元。该公司现存终本案件1件,2025年7月份,该公司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13.43 万元,未履行总金额12.30 万元,未履行比例 91.62%,本案的终本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的信息显示,昌黎县农信社现存10次股权冻结记录,均发生在2025年3月份之后。其中,泰华房地产持有的昌黎县农信社股份8次被司法冻结,该公司出资额为8480万元的股权被临颍县人民法院轮番冻结。昌黎县农信社另外两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出资额分别为848万元、1696万元的股权也被昌黎县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社被冻结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合计至少为1.10亿元,占该社总股本的比例约9.2%。
据上海票交所公示,未披露2023年3月信用信息的承兑人数量为2963家,昌黎县农信社就名列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当月有承兑业务或逾期行为发生,或当月月末有承兑余额的承兑人应当在次月前10日内完整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承兑人连续3个月以上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构成延迟披露,上海票交所将暂停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服务。
多年不公开财务数据
据企业预警通提供的信息显示,昌黎县农信社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12.80%;实现净利润2607.06万元,同比增长46.27%。截至2021年6月末,该社的总资产为215.52亿元,净资产为9.04亿元。
这是昌黎县农信社目前在公开渠道唯一一期可以查询的财务数据,而且是极简版财务信息,连资产质量、风险补偿能力等核心数据都没有。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应按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商业银行应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商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登载于互联网网络,确保公众能方便地查阅;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媒体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的主要信息”。
上述监管规定明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规定适用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关于年度报告的公开时间要求为“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披露”。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
虽然公开渠道无法查询昌黎县农信社的财务数据,但该社在公开渠道却留下了两次违规分红被罚的记录。2016年10月份,昌黎县农信社因“明盈实亏进行分红”、“少计提准备金”,被原秦皇岛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2017年12月份,该社再次被查获“违规分红,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25万元处罚。
最新消息显示,2025年12月31日,秦皇岛金融监管分局核准项金海昌黎县农信社理事、主任的任职资格,同时核准王某颖该社理事长的任职资格,要求该社“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记者:张嘉怡
财经研究员: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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