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无业男子吉某,在征婚网站上谎称物业经理、名下有两套房,哄骗相亲女子王某让其进入出租屋,随后不顾拒绝强行发生关系,期间还殴打王某、拍摄视频,王某反抗后第一时间报警。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强奸罪判处吉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明明施暴还拍视频,为啥刑期看着不重?里面藏着大家该懂的法律知识点,更给所有相亲的朋友提了个醒!

来源:大河报

一、 征婚遇“优质男”?竟是无业男的骗局+暴行

谁能想到,奔着找良缘去的征婚见面,能变成一场惊魂噩梦!

陕西37岁的吉某,没工作还想装“优质男”,在征婚网站上联系上了女子王某,当天就约着见面。为了让王某放下戒心,吉某张口就来:说自己是物业经理,手里还有两套房子,只要两人能结婚,就留一套给王某的孩子。

这话直接戳中了王某对安稳生活的期待,当天晚上8点多,王某就同意吉某去自己的出租屋坐坐,想着再深入了解下。可刚进屋,吉某就彻底撕下了伪装,当场提出要发生关系,被王某明确拒绝后,他直接动了手!

吉某不顾王某的拼命反抗和呼救,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更过分的是,施暴的时候还拿手机拍视频,期间还对王某拳打脚踢,简直嚣张又恶劣。万幸的是,王某没有被吓傻,事后第一时间就报了警,警方迅速介入,把吉某抓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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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拆解:强奸罪判2年半,不是轻判是有依据

这事一曝光,好多人都纳闷:强奸罪不是起步3年吗?吉某又打人又拍视频,怎么才判2年6个月?是不是判轻了?其实这里面的法律门道,咱们得掰扯清楚,普通人也得懂!

首先先明确核心:吉某的行为百分百构成强奸罪!我国《刑法》第236条写得明明白白,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罪,基础量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有情节恶劣、致人重伤等情况,还得判10年以上,甚至无期、死刑。

那为啥吉某的刑期低于3年?关键在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

1. 吉某到案后没狡辩,如实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2. 法院审理后认定,吉某虽然有殴打、拍视频的行为,但没造成王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也不属于“情节恶劣”的加重范畴,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和那些极端恶性强奸案有区别;

3. 我国司法讲究“罪责刑相适应”,不是一刀切判罚,得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做到罚当其罪,既要惩罚犯罪,也兼顾教育改造的目的。

这里还要重点提醒大家:吉某拍视频的行为特别危险!要是他把视频传播出去,或者用视频威胁王某二次侵害,那不仅要加重强奸罪的量刑,还可能额外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敲诈勒索罪,罪加一等!

三、 给所有人的3个警示,相亲交友别踩坑

这起案件不只是一个犯罪案例,更给咱们普通人,尤其是通过网络征婚、交友的朋友,敲了3记警钟,全是保命保安全的干货!

第一:网络相亲,身份信息一定要核实

不管对方吹得多天花乱坠,说自己有房有车有好工作,都别轻易信!可以委婉核实,比如问清工作单位、小区名称,必要时简单求证,别被甜言蜜语冲昏头,把陌生人随便往家里带。

第二:第一次见面,选对场景很重要

像王某这样直接把对方带回出租屋,风险特别大!初次见面一定要选公共场所,比如人多的餐厅、咖啡馆,别去偏僻地方,更别让对方知道自己的住址,保护好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

第三:遭遇侵害,第一时间这么做

真要是遇到危险,优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别硬拼;侵害发生后,千万不要洗澡、换衣服,保留好所有证据(比如施暴者的痕迹、现场物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可以找家人、朋友陪同,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法律一定会为受害者撑腰!

结论:热议来了!你觉得这起案件判得合理吗?

吉某无业装精英,骗信任、施暴行,最终获刑2年6个月,有人觉得结合坦白情节,判罚合理;也有人觉得,打人+拍视频的行为太恶劣,判得还是偏轻,不足以震慑这类犯罪。

那么问题来了:你认为这起相亲强奸案的判罚合理吗?对于网络征婚的安全问题,你还有哪些好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咱们一起把安全意识提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