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及202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入实施产业倍增、科技赋能、动力培育、能级提升、幸福咸宁“五大行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赛道中奋勇争先,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确保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而团结奋斗!
关于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了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与《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一脉相承。《规划纲要》所确立的“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大势,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规划纲要》思路清晰、任务明确、举措务实,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会议决定批准该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开放、提升高效能治理、维护高水平安全的目标要求,精准把握咸宁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着力点,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系统推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凝聚共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而不懈奋斗!
关于咸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6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6年预算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庆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支点建设,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咸宁实践,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作出了人大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定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旭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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