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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获悉,1月18日20时许,该局接群众报警称在锦江区东御街18号发生殴打他人事件。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协助120将伤者送医治疗,并依法将涉案人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警方称,经查,黄某涵(男,16岁)与何某言等人通过网络约定,当日下午在商场进行拍摄活动。拍摄期间,因履约细节等问题发生纠纷,黄某涵随后情绪失控,殴打何某言等五人。经医院检查治疗,伤者均已离院。

黄某涵的行为已涉嫌殴打他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本案,公安机关特别说明,经核查,网传黄某涵所谓“特殊背景”等信息纯属捏造。警方正对相关造谣、传谣及违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开展调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已告知受害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将积极协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针对案发后公众关注的商场安保问题,该局已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向责任单位发出《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巡查与应急处置能力。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警方坚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任何形式的暴力违法行为均将依法严肃查处。请广大网民不传播未经证实的视频、图片,不发表人身攻击和煽动对立的言论,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彭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