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平陆县公安局曹川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案,行政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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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村民刘某通过网络平台多次发布其穿着警服的视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查,该刘并非警务工作人员,2019年至今,刘某在多个网络平台商家处购买带有警用标志的警用制式服装,并多次在网络上发布自己身着警服的视频。

案件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将网络平台上发布的自己身着警服的视频删除。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平陆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