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络短剧因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引发社会强烈愤慨与广泛法律争议,最终被各平台下架。这一事件映照出当前部分短剧行业为吸睛在剧情上无底限的乱象,也给我们敲响了规范短剧拍摄的警钟。
该短剧之所以引发社会的反感,源于剧中采用十岁女童饰演“替嫁新娘”,与成年男演员演绎夫妻关系,还设置“七岁嫁人”“十五岁生子”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剧情。这不仅直接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禁止渲染未成年人早恋、宣扬不良婚恋观”的要求,更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核心原则。法律明确禁止让未成年人参与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或节目录制等活动,制作方与播出平台却视若无睹,为博眼球、赚流量,将未成年人“工具化”,肆意践踏法律底线,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更令人警惕的是,此类短剧并非个例。当前微短剧市场竞争白热化,部分制作方为追求商业利益,不惜以挑战伦理底线为噱头。他们将未成年人推到成人化的剧情中,刻意制造“小大人”式表演反差,吸引观众眼球。就像此次涉事的女童演员,不仅在该剧中被“消费”,还曾出演短剧《首辅家的锦鲤妻》,与另一名 2012 年出生的男演员饰演夫妻。这种将未成年人置于不恰当情境中的现象,反映出部分制作方道德沦丧、唯利是图,为了流量毫无底线可言。
这一现象的背后,是网络短剧行业监管滞后与行业自律缺失的双重困境。浙江省漫画家协会副主席俞柏鸿指出,微短剧行业准入门槛模糊、制作流程仓促、内容审核流于形式,为问题作品滋生提供了土壤。尽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 1 月 8 日发布《管理提示(儿童类微短剧)》,明确整治儿童类微短剧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要求剧情契合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坚守童真底色,但此次事件仍发生,暴露出部分平台审核机制存在明显漏洞,监管要求未能见效落地。行业自律的缺失,让一些不良制作方有机可乘,肆意生产低俗、有害内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形象。
此类内容对儿童的伤害具有深层性和长期性。十岁左右的儿童正处于人格形成关键期,认知能力尚未成熟,难以清晰区分剧情与现实。长期浸染婚恋、权谋等成人化情节,极易导致价值观扭曲,严重误导身心健康发展与正确婚恋观的形成。这是对童年的透支与消费,直接侵害儿童的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短剧制作方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将儿童置于危险之中,成为他们逐利道路上的牺牲品。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亟需多方协同共治。监管部门需强化全链条监管,依法加大对违规内容的查处与处罚力度,依据调查结果对涉事方实施严厉制裁,形成强大威慑力。网络平台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将未成年人保护要求深度融入内容自审、拍摄报备等各个环节,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杜绝问题作品上线。家长作为监护人,在允许孩子参与演艺活动时,必须审慎评估内容风险,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同时也要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社会各界也应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文化产品坚决抵制,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网络短剧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形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发展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的权益为代价,不能触碰法律与道德的“红线”。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监管合力、筑牢行业底线,才能彻底斩断伸向孩子的不良之手,肃清行业风气,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成长环境,让网络短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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