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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冯秀语 编 李亦辉
1月16日,衡水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衡金罚决字〔2025〕2号)显示,河北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合规、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利润分配不审慎,被衡水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40万元。
衡金罚决字〔2025〕2号显示,因对利润分配不审慎负有责任,王扬勇(时任河北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被警告。
衡金罚决字〔2025〕2号显示,因对贷款管理不合规、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负有责任,张英华(时任河北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客户一部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河北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2月01日,注册地址为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和平东路66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19条,周边风险588条,历史风险500条,预警提醒5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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