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初,田某带着女儿去新乡胖东来超市偷东西,总共偷了三次,拿的东西有牛肉、三文鱼、儿童牙刷和面膜这些,加起来价值三千多块钱,每次都是母女两人一起行动,推着购物车,用袋子把东西藏起来,手法都差不多,这件事一直拖到2024年4月,警察打电话通知田某过去,她自己去了派出所,算是主动自首。

后来她家人把钱全部赔偿给了胖东来公司,对方也写了谅解书,到了2026年1月,法院判处她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三千元,这个判决没有实际执行刑罚,有些人觉得不理解,但法院说明了原因,因为她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好、全额退赔、企业也表示原谅,四个条件都满足,而且这个案子不是特殊情况,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发布的一份指导意见办理的,那份意见指出,对于小额盗窃案件可以适当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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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这次没闹出大事,让人感到意外,他们一向服务周到,员工待遇也不错,顾客觉得像亲人一样对待,这次对偷了三次的人还能原谅,有人说这是为了维护形象,也有人说他们是真心软,跟别的超市比起来,比如深圳那家一偷就告到底的,胖东来明显更愿意给人机会。

田某偷东西的原因,没人知道她挣多少钱,也没人提她有没有工作,但她拿的是三文鱼和牛肉这些吃的,还有儿童牙刷跟面膜这些孩子用的东西,看起来不是为了炫耀自己有钱,更像是家里日子过得紧,想给孩子用点好的,又舍不得花钱买,女儿每次都跟在旁边,这孩子可能根本不明白妈妈在做什么,可这种行为方式,确实让人觉得有点危险。

超市监控系统很先进,却没能拦住她三次偷东西,这说明再智能的设备在人多的场合也主要靠人工盯着,小偷动作不大,不抢也不跑,系统就很难自动报警,事后胖东来也没有提到要升级安防措施,这一点一直没被提起,让人感到奇怪。

这件事能够获得缓刑处理,不只是因为法律条文有所放宽,也是由于社会观念在逐渐转变,过去偷窃行为往往直接等同于“贼”的标签,现在却有人愿意去了解背后的原因,我并不是要为这个人辩解,但确实需要承认,某些人所处的困境,不是简单一句“犯法就该抓”就能完全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