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发布公告: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东博煤矿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局对该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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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