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分居二十余年,父亲确诊重病无力承担医疗费,求助女儿却杳无音信。一边是急需救治的生命,一边是失联的亲情,这场跨越二十年的隔阂,能否通过调解化解?

01 尿毒症缠身,医疗费耗尽所有积蓄

2025年4月,64岁的董大爷被确诊为尿毒症五期,需每周三次透析。半年多的治疗让本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董大爷坦言已无力支撑后续费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低,血滤一次180多元,血透90多元,血灌一趟就要2000多元。”董大爷说,他要养活家人、偿还房贷,医保无法覆盖全部开支,如今早已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之下,他想到了与自己分居二十多年的女儿阿红,希望能得到一点经济援助,渡过难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 分居二十年,父亲称从未缺席女儿成长

董大爷透露,他与前妻离婚时,阿红年仅15岁,由前妻抚养,他选择净身出户,将所有财产留给妻女。即便分开,他也从未间断对女儿的照料,“阿红高中到大学的所有学费,都是我通过母亲和姐姐转交给她的,从没有不管过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今阿红早已成家,董大爷确诊重病后,多次通过短信告知病情,恳求女儿能伸出援手,哪怕资助一两万渡过难关,“以后不联系都可以”。可无论他如何发送信息、拨打电话,始终得不到阿红的回应,电话也无法接通。董大爷表示,他与女儿之间并无明显矛盾,实在不解为何女儿会如此冷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3调解无果,律师支招

调解小组多次尝试联系阿红,均以失败告终。调解员建议董大爷,可通过短信详细诉说困境,以亲情为纽带搭建沟通桥梁,若仍无回应,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赡养义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人士明确表示,若董大爷所述情况属实,其年满64岁、身患重病且生活困难,女儿阿红依法必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相应医疗及生活费用。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非可随意免除。

三种法定情形可免除赡养义务

法律人士补充,子女免除赡养义务仅适用于三种特定情况:

一是未婚或离异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无法独立生活;

二是已婚子女自身无收入,且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是父母曾对子女实施严重犯罪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即便符合前两种情形,子女仍需承担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义务。考虑到董大爷病情危急,法律程序耗时耗力,律师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兼顾亲情与父亲的救治需求。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平衡双方权益,作出公正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亲情不会被时间阻隔,法律更以底线守护着血脉相连的责任。希望阿红能主动与父亲联系,也愿董大爷能顺利获得援助,早日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