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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低碳园区建设按照全域覆盖、“一园一策”推进。零碳园区低碳园区基础上“好中选优”,范围可以是园区全域,也可以是“园中园”到2030年,全省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园区在规划阶段将新建标准厂房纳入光伏设计,推广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光伏声屏障等技术。加大园区用能与周边新能源耦合力度,探索建设园区独立配电网,支持绿电直连、直供。高标准建设一批园区智能微电网,推动新能源、可调工业负荷、储能、充(换)电负荷等与电网融合互动。到2030年,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

加强政策支持。对于低碳园区,每年依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低等指标进展排名,对碳排放量100万吨以上且年度评估排名靠前的重点园区给予资金激励,资金用于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建设。对于零碳园区,聚焦综合供能、绿电直连直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零)碳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为零碳园区供能的风电、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视同纳入相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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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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