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3分罚200元

近日

一辆越野车在喀纳斯景区弯道强行超车

险酿事故后驶离

交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上述处罚

喀纳斯景区内发生一起交通险情。一辆黑色越野车在行驶过程中违规逆行超车,在超越一辆车后未及时驶回正常车道,试图连续超越第二辆车。在转弯时,该车险些与对向行驶的白色越野车相撞。白色越野车为躲避碰撞,紧急避让后冲入路边雪堆。事发后,黑色越野车未停车处置,径直驶离现场,该行为引发公众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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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公安局喀纳斯景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调取交通监控、核查车辆信息等方式,迅速锁定黑色越野车驾驶员身份及车辆行驶轨迹。经调查取证确认,该驾驶员在与对向车辆存在会车可能的情况下违规超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新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三项 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新疆交警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