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今报】

近日,为切实守护水域生态平衡、消除河道水上保洁作业安全隐患,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柳州市水旱防御事务中心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与非法捕捞治理行动,在柳南区帽合村大桥河精准清理收缴非法渔网近150米,有效规范水域捕捞秩序,为河道生态保护与水上保洁作业安全筑牢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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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聚焦重点水域生态保护与安全防控工作开展日常巡查,行至大桥河帽合村滚水坝水域时,发现非法捕捞痕迹,随即联合市水旱防御事务中心水域保洁队启动现场治理行动。行动中,双方明确分工、协同发力,市水上支队队员负责现场核查与执法处置,市水旱防御中心保洁队调派冲锋舟提供水域查勘、作业保障支援,确保治理工作高效推进。

执法与保洁人员抵达现场岸边后,确认涉事水域存在非法布设的渔网,非法捕捞人员已提前逃离。随后,搭载工作人员的冲锋舟驶入目标水域开展全面排查,作业期间突发水下渔网缠绕螺旋桨的险情,导致舟艇暂时无法正常行驶。工作人员迅速协同配合,借助专业工具拆解缠绕渔网,并以该点位为核心,对周边水域开展细致排查与集中清理。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协同作业,成功将该水域非法布设的渔网全部清理上岸。经清点,本次行动共暂扣非法拦河渔网2床,总长度近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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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行动,精准消除了大桥河局部水域的非法捕捞隐患,有效净化了重点河段水域环境,为船舶水上保洁作业安全与水域生态保护提供了切实保障。下一步,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水域隐患排查与非法捕捞治理工作,切实守护柳江水域生态安全。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渔业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守护水域生态环境;同时欢迎市民提供非法捕捞线索,携手共建水清岸绿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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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看点

非法捕捞不允许

什么是禁用的工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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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的方法:

主要是指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丨综合柳州城管、应急管理

延边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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