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清晨六点,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分局值班室的电话突然响起,报案人紧张地说在城郊一处废弃水塘边发现一双鞋。民警出勤十分钟后,冰冷的水面被拉网划开,一具三十多岁的男尸缓缓被打捞上岸。证件显示,死者叫吴伟青。验尸时间定格在凌晨三点左右,死因溺水,无他伤。

消息送到河源市宝源小区时,人们一片错愕。三天前,大伙儿还看见吴伟青骑着那辆红色摩托,喜滋滋地数着当月工资;此刻,却只剩一只被泡皱的工牌。有人摇头叹气:“这小伙子老实到家,怎么想不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线索往回拨到2013年12月31日下午一点。那天阳光明晃,小区外马路铺着碎石。八十岁的周火仟遛弯时,一个趔趄摔倒在地,痛得大呼小叫。五六米外,吴伟青刚好骑车经过,听见动静立刻刹车,丢下车就跑过去。结果他胳膊刚伸出去,老人一句“你撞的!”当场把人吓住。

“我的车离您老这么远,真没碰上。”吴伟青急得脸红耳赤。老人却提高嗓门:“别狡辩,就是你!”路人围上来,议论声此起彼伏。恰好在附近喝茶的周育琴闻声赶来,他曾是吴伟青的小学班主任,一进圈子便拍了拍吴伟青的肩:“先把老人送医院,其他慢慢说。”

救护车到院后,各项检查全开。结算窗口前,老人一边捂腿一边说自己没钱,目光示意吴伟青。三百多元检查费,他咬咬牙垫了。心里想着:花点钱省口舌,算了。

然而,傍晚老人儿女赶到病房,场面急转直下。“撞了我爸,还想跑?”老人的儿子劈头盖脸。几个人对着吴伟青连珠炮式质问,气势汹汹。吴伟青语速慢,嘴笨,说什么都像解释,听上去更像推脱。周育琴看情况不妙,再次出面:“我到场时摩托跟老人隔了好几米,别冤枉好人。”老人家属却一句“你又没看见撞没撞”堵了回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僵持到晚七点,检查结果出来:右股骨颈骨折,手术费预估三千。吴伟青不得不掏出刚到手的整月工资。交完款,他第一次产生报警的念头,心里打鼓:自己真撞了人?越想越别扭,他索性报了警。

警方很快调取附近监控,不巧的是当天施工停电,关键影像缺失。再找现场目击者,没人能说清。技术鉴定显示,吴伟青摩托车毫无碰撞痕迹,连漆面都没蹭花。医生也确认骨折符合直接坠地受力特征。证据链基本排除碰撞,可周火仟一家依旧叫嚣:“就算没撞,也是你摩托车喇叭吓的!”

调查报告递给当事双方时,吴伟青松了口气,想着大不了那三千块就当破财消灾。警察话音刚落,老人儿子却私下拨来电话:“二十万医药费保命钱,一分不能少。不给?兄弟们天天上门!”威胁说完挂线,留给吴伟青的只有长长的忙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十万,对月薪三千的普通工人无异于天塌。那晚,他回到家,饭没入口,烟一根接一根。妻子问缘由,他摆手:“小事。”可整个人像被抽空似的,眼神发直。接下来一整天,他到处打电话借钱,措辞反复仅一句:“我被冤枉,二十万实在拿不出。”亲友听不懂前因后果,电话很快中断。

2014年1月2日凌晨,吴伟青一个人来到城北那座废塘。他最后一次拨给妻子的通话无人接听。脚印显示他在岸边来回踱步足足一个多小时,地上丢着半包香烟和咬了一口的饼干。最终,他决定用最极端的方式证明清白。

尸检结束后,舆论开始发酵。当地媒体连续报道,广东惠州公益人士陈观玉于1月8日赶到河源漳溪医院,直接在病床前摊牌:“你救命恩人的尸体已火化,你还有什么要说?”周火仟愣了半晌,低声嘀咕:“是我自己摔的,不关他事。”这一段自述被完整录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可惜录音递交警方两天后,老人突然反口,大儿子态度更强硬:“我们从没勒索,那小伙子心理素质差,关我们什么事?”由于缺少直接证据,涉事家庭仅退回原先垫付的三千余元,案件随后存档。

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民法总则第184条,明确“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条公布那一刻,吴伟青的名字在网络上再次被提起。邻里说,他生前一句口头禅是“见到老人摔倒要赶紧扶”,如今听来格外刺耳。

街坊张大叔偶尔路过那片水塘,总会停一下脚步,嘟哝一句:“人好事真不少,可人命就这么没了。”孩子们早不记得这口塘曾打捞出谁,成年人却清楚——那水面下压着一段善意被反噬的往事,冷得让人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