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8岁,老伴走了整整十二年。
刚走那几年,我压根没心思琢磨“寂寞”这俩字。那时候儿子刚结婚,儿媳第二年就生了大孙子,我一头扎进带孙子的日子里,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早上五点多起来熬粥煮鸡蛋,七点半送孙子去幼儿园,回来收拾屋子买菜做饭,下午接孙子放学,陪他玩积木、教他背唐诗,晚上等儿子儿媳下班回来,一大家子热热闹闹吃顿饭,日子过得跟拧上了发条似的,连喘气的功夫都少,哪还有空去想自己孤单不孤单。
那时候街坊邻居都羡慕我,说我命好,老伴走得虽然早,但儿子孝顺儿媳懂事,孙子又乖又可爱,后半辈子就等着享清福吧。我嘴上笑着应和,心里也觉得是这么回事。人这一辈子,不就图个儿孙绕膝吗?我守着这个家,守着孙子一天天长大,就觉得踏实。
可孙子上小学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学校离家近,儿媳辞职专门带孩子,我这个奶奶突然就“失业”了。一开始我还挺不适应,总想着往儿子家跑,今天送点包子,明天送点咸菜,可去了几次就发现,人家小两口有自己的生活节奏,我去了反而添乱。儿媳嘴上不说,可我能看出来,她嫌我管得多,嫌我给孙子买的零食不健康,嫌我老念叨过去的老规矩。
后来我就不怎么去了,每天待在空荡荡的老房子里,日子一下子就慢下来了,慢得让人心慌。
老伴走后,这房子就我一个人住。以前忙的时候不觉得,现在一静下来,满屋子都是他的影子。客厅的沙发上,他总爱靠着那个蓝色的靠垫看电视;厨房的橱柜里,还放着他生前用惯了的那个搪瓷碗;阳台上,他亲手种的那盆月季花,每年春天都会开得热热闹闹,可看花的人不在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总爱把他的枕头放在旁边,好像这样他就还在似的。有时候半夜醒过来,伸手摸过去,摸到的只有一片冰凉,眼泪就忍不住往下掉。我不敢哭出声,怕邻居听见笑话,只能捂着被子,肩膀一抽一抽地哭。哭累了,天也就亮了。
白天还好,我可以去菜市场逛逛,跟卖菜的大妈唠唠嗑,或者去公园跟老姐妹们跳广场舞。可广场舞散场之后,看着人家三三两两结伴回家,我一个人走在马路上,看着夕阳把影子拉得老长,那种孤单就跟潮水似的,一下子把我淹没了。
有一次我感冒了,发烧烧到39度,浑身酸痛起不来床。我想给儿子打电话,拿起手机又放下了。儿子在外地出差,儿媳带着孙子忙着期末考试,我不想给他们添麻烦。我硬撑着爬起来找退烧药,头晕眼花地差点摔在地上。那一刻,我突然特别害怕。我怕我哪天死在家里,都没人知道。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开始琢磨,是不是该找个人搭伙过日子了。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守寡十二年,我在街坊邻居眼里,一直是个“贞洁烈女”似的人物。要是我说我想找个伴,别人会怎么看我?会不会说我不守妇道?会不会戳我脊梁骨?儿子儿媳会不会嫌弃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纠结了好几个月。后来有个老姐妹看我整天愁眉苦脸的,就劝我:“妹子,人活一辈子,不就图个老来有伴吗?你守了这么多年,够对得起他了。你也得为自己活几年啊。”
她的话一下子说到了我的心坎里。是啊,我守了十二年,够对得起老伴了。我也想有人在我生病的时候递杯热水,有人在我晚上害怕的时候陪我说说话,有人在我买菜回来的时候帮我拎拎袋子。
后来经人介绍,我认识了老周。老周46岁,比我小十二岁,老婆前年跟他离婚了,孩子跟着前妻过。他是个水电工,手特别巧,为人也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穿了件干净的蓝色工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说话的时候有点腼腆,一笑还露出两颗小虎牙。
我当时就觉得,这个男人挺靠谱的。
我们俩聊了大半年,才决定搭伙过日子。没领证,就是找了几个亲戚朋友吃了顿饭,算是认了门。老周搬进了我的老房子,他没带多少东西,就一个行李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还有一套水电工具。
他搬来的第一天,就把我家里坏了好久的水龙头修好了,又把阳台的晾衣架加固了一遍,还把我那台老掉牙的电视机调了调,画面一下子清晰了好多。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做了一道红烧鱼,味道竟然跟我老伴做的有点像。我吃着吃着,眼泪就掉下来了。老周没说话,只是默默给我盛了碗汤,说:“慢点吃,不够我再做。”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空荡荡的房子里,终于又有了烟火气。
以前我一个人吃饭,总是随便对付一口,煮碗面条,或者热个剩菜。现在老周每天下班回来,都会变着花样给我做饭。他知道我牙口不好,就把菜炖得烂烂的;他知道我喜欢吃甜食,就经常给我做红糖发糕。晚上吃完饭,我们俩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看新闻,我看电视剧,偶尔搭句话,不说话的时候,也不觉得尴尬。
有一次我半夜腿疼得厉害,老周听见我的动静,赶紧爬起来给我揉腿。他的手很有力气,揉得恰到好处。揉着揉着,我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他靠在床头睡着了,手里还握着我的脚。那一刻,我心里暖暖的,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觉得,我不是一个人了。
街坊邻居一开始确实有些闲言碎语,说我一把年纪了还不安分,说老周图我的房子。我听见了,心里也难受过。但老周总是安慰我:“嘴长在别人身上,爱说啥说啥。咱们俩过得好,比啥都强。”
儿子一开始也不太同意,觉得我这么大年纪了,没必要折腾。后来他看我每天开开心心的,脸上的笑容多了,人也精神了,也就慢慢接受了。有一次他来家里吃饭,老周做了一桌子菜,儿子喝了点酒,拍着老周的肩膀说:“叔,以后我妈就拜托你了。”
那一刻,我眼眶又红了。
老周不是个浪漫的人,他不会说甜言蜜语,也不会送我鲜花礼物。但他会在我出门的时候叮嘱我带伞,会在我买菜回来的时候帮我拎袋子,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守在我床边,会在我想念老伴的时候,安安静静地陪着我。
有人说,搭伙过日子,就是找个伴搭把手,互相照应。以前我不懂,现在我明白了。人老了,什么荣华富贵都是假的,只有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人,才是真的。
我知道,我跟老周可能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我们之间更多的是亲情,是依赖,是互相扶持。但这就够了。
老伴走了十二年,我守了十二年。这十二年里,我尝遍了孤单的滋味,也扛过了无数个难熬的夜晚。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人活一辈子,不能总活在过去,也不能总为别人活。
往后的日子,我想跟老周一起,慢慢走。早上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中午一起做饭,晚上一起看电视。春看百花秋看月,夏听凉风冬听雪。就这么平平淡淡,安安稳稳地,过完剩下的日子。
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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