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被交强险的问题绕晕:“我直行,他拐弯全责,我要赔吗?”“次要责任是不是交强险全赔?”“私下签的责任协议有用没?”其实搞懂交强险的几个核心规则,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首先要明确,交强险赔的是“第三者”——全称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只赔本车以外的人或物的损失。比如你开车撞了隔壁车道的车,对方的车损和人员受伤,你的交强险能赔;但你自己的车撞坏了,或者车上乘客受伤,交强险不负责,得找自己的车损险或车上人员险。
其次,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管责任大小。只要你在事故中有责任(主责、次责、同责都算),交强险就按“有责限额”赔:死亡伤残最多18万元(比如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都从这里出),医疗费用最多1.8万元(医药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这些在这),财产损失最多2000元(对方车损修钱)。如果是你没责任,对方全责,那就按“无责限额”赔: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1800元、财产100元。比如有人问“对方全责,我还要赔吗?”答案是要,但只赔无责限额的部分,不是全赔。
再说说具体能赔哪些费用。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有必要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用涵盖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甚至法院判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比如对方受伤花了3万元医药费,交强险只能赔1.8万元,剩下的1.2万元得找商业三者险或者对方自己承担;如果对方因事故致残,赔了15万元残疾赔偿金,交强险的18万限额够覆盖,就能全赔。
还有个关键提醒:私下协商责任划分没用。很多人事故后和对方签“各担50%责任”的协议,以为这样就能定责,但其实责任划分是交警的职权,私签的协议在保险理赔时不算数。比如有人给了对方4000元,想“私了”,但后来对方又要更多钱,这时候还是得等交警定责,再走保险流程。
最后再理清楚几个常见场景:——你次要责任,对方受伤花了2万元医药费:交强险先赔1.8万元,剩下的2000元按责任比例,你赔次责部分(比如30%就是600元),这部分可以走商业三者险。——对方全责,你要赔吗?要,按无责限额赔,比如对方医疗花了1万元,你赔1800元,财产损失2000元你赔100元。——你和对方私签责任协议:没用,责任得交警定,保险只认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搞懂这些规则,遇到交通事故就不会慌了——先报交警定责,再联系保险公司,按交强险的规则走流程,不用自己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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