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公司的春节通知,打工人瞬间破防!!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仔细看看这份网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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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休假通知

致公司各部门:
春节将近,感谢全体同仁一年来的辛勤工作,更感谢你们的家人及朋友对华际的支持与厚爱,因春节期间各酒店、酒楼生意比较火爆,故不能放假公司总经办研究决定如下:
1。从即日起不批任何辞工,至2026年3月05号。
2。春节期间,2月份假期7天(含4天月休)2月份假期没休完可存至3月休,2月份休假回家员工不得超休7天超休每日扣200并且没收公司开工利是。
3。另外年前不举办聚餐。按规定轮流休假准时回岗位上班者,公司派开工利是200元/人,休假超7天的不发利是200元
4。如二月份休7天的按底薪工资翻倍。(底薪每天150,年三十,初一,初二则300一天)。如二月份休4天假,按底薪工资三倍(底薪每天150,年三十,初一,初二则450一天)每间场休假人员,尽量在初三后开始安排轮休,期间每个场由主管负责安排节后轮休,谢谢!
5。寒假工全勤为24天,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工资翻倍。
6。春节期间注意防火。防盗。防骗事宜。
预祝全体员工节日快乐,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深圳市某某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7日

从上述内容来看,核心要点:

其一,想辞职?根本不可能。通知第一条就雷人:即日起不批任何辞工,至2026年3月5号。要知道,打工人签的是劳动合同,又不是卖身契!《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能离职,你一句“不批”就想把人牢牢钉在岗位上?

其二,敢多休一天,扣钱扣到肉疼。通知称,2月份假期没休完可存至3月休,回家员工不得超休7天,超休每日扣200,还没收开工利是。法定年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凭什么理由扣钱?而且开工利是本就是福利,还跟休假天数挂钩了。

其三,春节上班,薪酬玩文字游戏。通知里称“年三十、初一、初二工资翻倍/三倍”,看似合理合规,但“2月份假期7天(含4天月休)”的表述,直接把法定带薪年假和普通月休混为一谈。说白了,就是想让你免费加班还得满心感激。

遇到这种“霸王条款”,作为员工可以保留证据:把通知、劳动合同、工资条都保存好,这是维权的关键。联合同事一起与公司协商,要求明确加班费标准,将福利和休假分开。

当然,企业要盈利可以理解,但也不能践踏员工权益餐饮行业春节忙碌,大家都能理解,但不能把压力全转嫁到员工身上。这份通知,简直就是当代打工人的“卖身契”!

作为企业,与其用“扣钱”“限制离职”这类强硬手段留人,不如多给些实实在在的补贴,比如“春节坚守红包”“节后带薪补休”,用真心换员工的安心,不比啥都管用?

说到底,这份通知暴露的不只是一家公司的管理问题,更是整个服务行业春节用工的痛点。打工人要谋生,企业要发展,但底线是——别无视法律,别把员工当工具!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