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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1月20日中山快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人们外出活动的增多,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话题,再度成为焦点。然而,昨天(19日)晚间开始,却在网络上曝出,在广东中山一路口生货车同多机非车辆相撞致人员受伤的消息,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当地警方及时介入给予处置。

“民声君”从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获悉,2026年1月19日19时许,中山110接群众报警称,在该市港口镇世纪西路附近,一辆货车碰撞多辆汽车及电动摩托车,致2人受伤。接报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当场控制肇事司机覃某(男,27岁),现场发现覃某语言混乱,行为异常。伤者均已第一时间送医救治。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于该名肇事者的异常表现,本栏目智库,法律人士表示,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该项罪责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专家强调指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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