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谢星宇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将管理价值聚焦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及案件全环节。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立足监督、精准服务,充分发挥检察“大管理”格局枢纽作用,以高质量管理助推高质效办案,积累了扎实的实践经验。近日,人民网专访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赖丽玲,深入探寻龙岩检察机关贯通抓实“三个管理”的实践路径与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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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主任赖丽玲。受访者供图

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于2024年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后,业务指标、业务数据及各类通报均予取消,同时明确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要求。在这一过渡阶段,龙岩检察机关主要面临哪些挑战?

赖丽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引导检察人员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但过渡阶段,核心挑战集中在理念转变上,失去考核、通报等传统抓手后,部分检察人员难以快速从重数据管理的惯性模式中跳出,无论是部门层面还是个人层面,都不同程度存在发展迷茫、规划不清的观望心态,少数人员甚至滋生“无数据对比就无压力”的“躺平”思想。必须明确,理念不转变,“三个管理”就会沦为空泛概念,各项检察工作也无法真正落地见效。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龙岩检察机关如何找准症结,厘清“三个管理”与业务推进的关系,从“迷茫期”迈向“清晰化”?

赖丽玲:早在2024年初,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就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该意见从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等维度提出系列举措,明确构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相关部门协调管理”的全方面立体化管理体系,为“大管理”格局搭建了框架。

深化“三个管理”,本质是管理理念的深层次变革——摒弃以往“盯着数据干、围着排名转”的惯性思维,推动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控,转向统筹兼顾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综合管控,最终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定位让我们清晰了工作方向,也为破解过渡阶段的迷茫提供了根本遵循。

记者:据了解,业务管理是“三个管理”中的宏观管理层面。龙岩检察机关在抓实业务管理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赖丽玲:我们立足全局视野,从“机制建设、质效分析、数据监管”三个维度梯次推进,确保检察业务整体谋划、融合发展。一是健全机制制度,聚焦“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核心问题,市院出台15条高水平管理促高质效办案措施,基层院同步制定配套举措,稳步构建龙岩检察“大管理”格局。二是深化办案质效研判,从“大管理”视角加强业务管理,聚焦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和重要业务态势分析,深挖业务工作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综合把握业务宏观态势。建立办案质效突出问题清单制度,形成“发现问题—提出措施—整改落实—督促反馈”的工作闭环,提升分析研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数据监管,持续落实“市院双月检查、基层院单月自查、业务条线每月核对”工作机制,市院已开展专项核查5次,当前数据准确率位居全省前列,为业务管理提供了可靠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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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检察机关召开2025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议。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记者:案件管理是检察管理的中心环节,属于“三个管理”的中观管理层面,对保障诉讼程序依法高效运行至关重要。龙岩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上如何发力?

赖丽玲:我们聚焦流程管控和程序规范,着力推进案件全过程的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监督控制。一是规范案件受理流转,龙岩市院、长汀县院分别出台刑事案件分配办法、受案工作指引,优化分流机制,提升案件入口管理效能。二是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实现从“纠错式”监管向“预警式”监管转变,市院定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监控,强化动态提醒;漳平市院、上杭县院出台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时长监管办法,分类设定时长标准并实行三色预警;新罗区院建立“周提醒—月警示—季通报”递进式监控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出口头或书面流程监控意见696件,有效防范程序瑕疵。三是探索融合监管模式,梳理办案中的关联性差错,推动数据、程序、实体监管同频共振。例如,市院针对数据核查、案件评查、受案审查中发现的程序不规范问题,下发3份提示函,引导基层院在个案监控基础上强化类案督促,提升监管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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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中心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捕、审诉案件。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记者:质量管理是“三个管理”的微观层面,更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关乎办案实体效果与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龙岩检察机关在抓实质量管理上有哪些实践?

赖丽玲:质量管理是业务管理、案件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和价值检验标准。我们构建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管部门统筹评查”的多元协同模式,全方位筑牢办案质量防线。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市院制定案件检查评查实施细则,明确评查程序、案件类型和重点内容,实现检查评查规范化。二是推进全面检查,市院统筹制定检查表格模板、下发工作提示,漳平市院、上杭县院配套出台具体措施,推动“每案必检”要求落地生根。三是深化多元评查,构建“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评查”全覆盖,“集中评查、交叉评查、提级评查、异地评查”相结合的多元化评查体系,提升评查针对性。今年以来,全市已组织评查案件1378件。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探索“评查+通报+讲评”模式,通过问题通报、集中讲评推动举一反三,将事后监督向前延伸至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切实发挥评查赋能质量提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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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审议。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记者:回望刚刚过去的2025年,龙岩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在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保障措施上取得了突破;新的一年,将在进一步推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上,做出哪些新规划?

赖丽玲: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方面发力,加大“三个管理”落地推进力度。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力,激活省院、市院今年以来出台的系列制度文件,通过加强督导检查、细化执行标准,推动制度从“纸面”落到“地面”,健全闭环管理机制。二是细化管理措施,深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建立研判结果与问题整改的督办机制;引导办案部门强化案件检查,深化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衔接,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同步提升;建立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监管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整体效能。三是健全联动机制,构建全市两级院案管部门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监管格局,整合监管力量,形成上下协同、全域覆盖的监管合力,持续以高质量管理助推检察办案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