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个人养老金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下发《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前赎回个人养老金基金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为处于特定困难情形的投资者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
根据通知,投资者达到《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第(二)至(六)项领取条件,且个人养老金账户状态已变更为提前领取后,向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提前赎回业务的,相关机构应当予以支持。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具体包括五项条件:一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是出国(境)定居;三是在申请领取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是在申请领取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五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通知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在受理提前赎回业务前,必须通过个人养老金基金行业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核查投资者账户状态,并尽到合理谨慎义务。若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行,可自行申请核查。经核查符合办理条件的,销售机构应依投资者申请向份额登记机构发送包含特殊标识的业务申请;若不符合条件,则需告知投资者核实相关情况。份额登记机构根据申请及基金管理人确认办理份额变更登记,并向销售机构发送回报,相关数据均需包含提前赎回业务标识。销售机构还需向行业平台报送业务数据。
为确保业务顺利落地,通知设定了技术准备过渡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牵头修订业务规则和技术接口规范,并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技术改造与对接测试工作。要求各相关机构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技术准备工作,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在系统准备期间,如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请,相关机构可通过手工操作方式办理,并做好解释说明。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做好相关养老基金产品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工作。
此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1月16日晚间更新了个人养老金基金和销售机构名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纳入名录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共计309只,销售机构共有52家,其中包括商业银行19家、证券公司25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8家。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