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纯电SUV在高速公路上“自燃”,电池包完好无损,前机舱竟检出汽油成分…… 1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了解到,在车主以“自燃”向保险公司索赔45万元,保险公司觉得蹊跷而报警后,警方调查发现,这起“自燃”事故由一对情侣策划,目的是骗保。嫌疑人交代,所谓“自燃”是他们用卫生纸柱引燃汽油。 目前,经法院判决,涉案情侣因犯保险诈骗罪,均已被判处缓刑。
▲车辆起火后,消防到场救援
蹊跷:
“自燃电车”电池完好,却有汽油残留
去年8月,雁江区公安分局接到一家保险公司报案:一辆纯电SUV于同年6月9日在高速公路上“自燃”,车主艾某和李某索赔45万元,第三方检测却在车内前机舱发现有汽油残留。
“不用油的纯电车上竟出现汽油?”雁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诸涛介绍,针对这一反常情况,民警调查发现,在涉事纯电车上,最易出问题的电池完好,前机舱不易自燃的电机和控制器却被烧得精光,还有汽油燃烧痕迹。
▲被烧毁的车辆
警方进一步调取车辆通行记录得知,这辆车从安岳北进入成资渝高速后,中途在雁江区丹山镇下了高速,重新驶入高速后不久就“起火”。
此外,警方还发现,车主在保险公司协商阶段曾撤回报案。“正常车主遭遇事故,都会积极维权。车主听说保险公司会报警,就主动撤案,进一步加重了我们的怀疑。”诸涛说。
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排除涉事车辆是因机械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故障或电池热失控导致高温失火的可能,排除外界环境因素导致失火的可能,确认该车事故是由易燃油品燃烧所引燃。
警方调查:
情侣为骗保策划“自燃”
诸涛提到,最初,两人均一口咬定是车辆自燃,其他均不承认。
30多岁的艾某和李某系情侣。此后,民警调整思路,从驾驶员李某入手,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她的心理防线相对薄弱。”诸涛介绍,办案民警逐一出示高速卡口记录、汽油检测报告等关键证据后,李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随后,艾某也在证据面前低头,交代了骗保过程。
▲艾某接受讯问
据两人供述,2024年1月,他们从山东以20万元购入一辆原价70万元的进口纯电二手车,登记在李某名下。去年6月7日,两人预谋骗保。
去年6月9日凌晨,两人准备驾车从安岳县返回成都。在安岳一地下停车场,两人分工协作,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卫生纸柱等物品,用透明胶带将卫生纸柱粘在装有汽油的塑料袋上,后用打火机将卫生纸柱点燃,形成阴火慢燃状态后关上引擎盖。
随后,由李某驾车,两人在安岳驶入成资渝高速往成都方向行驶。因中途未引燃汽油,便从丹山收费站驶出高速,艾某将卫生纸柱重新点燃,重新驶入高速后约10分钟,该车被引燃。
事后,两人以车辆自燃导致全损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45万元。
去年9月1日,艾某、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判决:
两人犯保险诈骗罪双双获刑
为何用“自燃”来骗保?艾某称,他是一名拖车司机,看过很多车祸现场,也与汽修、保险行业打过交道,觉得利用电车自燃来骗保很轻松,他便产生了这个念头。用卫生纸引燃汽油的想法,来自他儿时给父亲卷叶子烟。为测试效果,事前他还进行过模拟。
▲艾某(右一)向民警演示引燃方式
近日,雁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件。法院认为,艾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因两人系犯罪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赔偿保险公司损失等,可从轻处罚。最终,因犯保险诈骗罪,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刘云涛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警方供图
编辑 欧鹏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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