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普宁长江医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知
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揭医保〔2024〕21号)等相关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起解除普宁长江医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该医疗机构不再具备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特此通告。
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
请大家互相转告
▍来源: 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解除普宁长江医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知
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揭医保〔2024〕21号)等相关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起解除普宁长江医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该医疗机构不再具备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特此通告。
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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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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