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接到用户投诉“走着瞧旅行”官方商城拒绝未使用旅游卡退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12月23日,上海市的王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通过有赞平台购买了2份版纳旅行卡,共计支付1998元。在有效期内,她提前几次沟通未能预约到合适的出行时间,现向商家申请全额退款,但商家拒绝。王女士认为,她只是购买了一个旅游卡,且未使用该卡,没有参团,不存在对商家造成任何损失,也没有使用过商家任何服务,实际未对商家造成任何其它损失,现要求申请全额退费。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走着瞧旅行官方商城暂未作出正式回应。
网经社企业库显示,“走着瞧旅行”属于走着瞧(杭州)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穆陈劲琼。
2025年至今,“电诉宝”受理投诉中涉及的数字零售领域综合电商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走着瞧旅行”排名第3位。最新评级为“不建议下单”。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诉的类似平台还有:去哪儿、飞猪、携程、同程旅游、联联周边游、途家、航班管家、如程、骑驴游、畅游、南方航空、华住酒店、蝌蚪亲子。
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走着瞧旅行2025年至今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退款、售后服务、霸王条款等,其中退款问题占比最高,达到了约71.8%。
【案例一】用户投诉走着瞧旅游"云南风花雪月"产品未履行服务 以"超退款期限"为由拒绝退款
12月16日,湖南省的余女士向“电诉宝”投诉走着瞧旅游,称其于2018年购买了“云南风花雪月”旅游产品4张共计2396元,但后续服务未实际履行。她多次申请退款,商家均以“已超退款期限”为由拒绝,且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余女士指出,购买时商家未显著告知退款期限及相关条款,侵犯其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长期占用款项拒绝退款更损害其合法权益。她已多次沟通无果,要求平台全额退款。
【案例二】用户投诉走着瞧"旅游预售卡"产品强制消费 未出行未使用却拒绝退款
11月6日,福建省的林丹女士向“电诉宝”投诉走着瞧平台。她于2023年5月购买旅游预售卡,因后期无时间出行且补差价不合理,要求退款被拒。平台称只能延期或改线路。林女士认为未出行、未使用理应退款,质疑此为“强制消费”与“圈钱”,并提到2021年青海订单也因疫情未能出行,此前参团体验亦不佳。要求对未出行行程全额退款。
【案例三】用户投诉走着瞧"云南时光"产品霸王条款 未消费未产生成本却拒绝退款
10月27日,河南省的丁女士向“电诉宝”投诉走着瞧平台。她于2019年6月购买“云南时光”旅行产品,因长期无时间消费要求退款,客服以“超期”为由拒绝。丁女士认为此理由属霸王条款,其未消费且旅行社未产生实际成本,依据最高院关于预付式消费的规定,应予以退款。要求平台协助,退还599元。
【案例四】用户投诉走着瞧旅行以"疫情"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未参团未产生成本却要扣除30%
10月21日,广东省的郭女士向“电诉宝”投诉走着瞧旅行平台,称其自2018年起累计预付6888元订购旅行产品,因疫情等原因一直无法出行,多次申请退款未果。今年因经济困难再次联系客服,对方表示只能退70%,需扣除30%费用。郭女士强调自己从未参团,未让平台预订酒店门票等产生实际成本,认为扣除费用不合理,要求平台全额退还预付金。
【案例五】用户投诉走着瞧旅行官方商城"霸王条款"致旅游卡无法使用 要求全额退款
10月16日,上海市的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走着瞧旅行官方商城,称其2022年双十一预订的腾冲、三亚两条旅游线路预付定金4413元,因疫情无法出行。2024年底咨询退费时,客服称只能延期不能退款。2025年10月,她计划使用三亚线路,但客服表示过年期间开团信息需提前一个月才公布,并称若买不到机票可调整线路。刘女士认为此规定不合理,若无法购买机票则线路无法使用,提出全额退款。客服最初仅同意退40%,她拒绝并要求100%退款,认为平台设置“霸王条款”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运行13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
此前,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