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以直接批评教育,可以罚她做劳动,罚她写保证书。但直接让停课一个月,对孩子的学业影响太大了。”宋先生这句无奈的话,道出了无数家长在面对僵硬校规时的共同困境。
2025年12月,陕西柞水中学15岁高一学生小宋因在宿舍私藏手机,被学校处以停课一个月的处罚。与她“同病相怜”的,据称还有四十多名因类似原因被停课的高中生。
“停课一个月”——这个看似维护校纪的严厉惩罚,在期末备考的节骨眼上,像一柄双刃剑,既砍向了违规的学生,也割伤了教育的本质。
01 惩戒边界
停课一个月,这个数字本身就透着令人不安的随意性。
为何不是两周?为何不是以完成特定教育矫正程序为准?为何在期末考前执行?当校规简化为单一、粗暴的时间惩罚,教育应有的引导、转化功能便消失了。
教育惩戒的核心目的应是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而非单纯地“承受痛苦”。
小宋的父亲说得恳切:“学校可以直接批评教育,可以罚她做劳动,罚她写保证书。”这些替代方案哪一个不具有教育意义?劳动可培养责任感,写检查可促进反思,唯独停课,尤其是长达一个月的停课,主要是惩罚。
更值得深思的是,该校老师一句反问:“如果查到她可能不是一次,你又怎么解释?”这句话暴露了教育思维中的“有罪推定”倾向——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用更严厉的处罚覆盖管理者的不安全感。
02 校规失效
一个细节令人震惊:同一时期,该校竟有“四十多名”学生因手机问题被停课。
这个数字如果属实,反映的绝不是学生普遍的“顽劣”,而是校规与管理方式的集体性失效。 当一个惩戒措施需要大规模使用时,首先应被审视的是规则本身是否合理,以及教育引导是否到位。
柞水中学的尴尬在于,他们用最严厉的处罚,证明了最基础的管理失败。禁止手机入校的规定,在几十名学生的“违规”中,被证明形同虚设。
教育管理不是军营管理,校规的权威不应建立在让学生“不敢”的基础上,而应建立在让学生“不愿”的认同上。
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回应耐人寻味:“学校有这项规章制度,家长肯定是了解过的。”言下之意,知情即等于同意,同意即等于接受任何后果。 这种逻辑忽略了规则本身需要符合教育规律和原则(相称性原则)——惩罚必须与过错成比例。
03 制度与人
事件在媒体介入后发生转变。1月19日晚,小宋收到通知:“临近期末,基于全面迎接期末考试工作考虑”,被停课学生可返校复习。
“基于期末考虑”——这个转折既现实又讽刺。 它暗示,如果不是面临升学压力和可能的舆论关注,这个不近人情的处罚将会被严格执行到底。校规的刚性,在更大的压力面前,原来是可以弯曲的。
教育的本质是成就人,而不是惩罚人。当学校的管理思维从“如何帮助学生改正”转变为“如何让学生不敢再犯”时,教育就已经偏离了轨道。
值得思考的是,西安许多中学对手机管理采取了更人性化的方式:特殊情况可申请,手机交老师保管,需时登记使用。这些学校的管理重点在于“引导合理使用”,而非“制造违规恐惧”。
19日晚,小宋终于收到了返校通知。 那些因停课而荒废的12天不会重来,但这件事暴露的问题值得每个教育工作者深思。
冰冷的校规永远无法替代温暖的教育。 当一所学校需要靠“停课”来维持秩序时,它已经输了;当教育者将学生赶出教室,他也在将自己赶出教育的本质。
教育的智慧,在于在“管”与“教”之间找到平衡,在于用引导替代驱逐,用理解补充惩戒。否则,我们惩罚了一个在宿舍藏手机的孩子,可能也失去了一个未来可期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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