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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关于同意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

执业地点(红旗院区)停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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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

执业地点(红旗院区停业的批复

吉中医药函〔2026〕5号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你院关于红旗院区申请停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意你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执业地点(红旗院区)因施工改造继续停业一年(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7年1月11日)。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编辑:刘星彤  审校:刘怡彤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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