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新民晚报、相关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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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9月22日,上海华山路枕流公寓303室内,一代歌后周璇躺在病床上,她的呼吸越来越微弱。
这位被誉为"金嗓子"的民国歌后,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传奇女星,此刻正在与急性脑膜炎做最后的抗争。
病床旁,7岁的长子周民怯生生地站着,他还不太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意味着什么。
而不满5岁的次子周伟,则被人抱在怀里,天真的眼神中透着困惑。两个孩子都不知道,这将是他们与母亲的最后告别。
周璇的病情来得突然而凶猛。就在一个月前,她还在为复出做准备,甚至已经宣布要重新回到舞台。
那时的她,精神状态已经有了明显好转,困扰她多年的精神疾病似乎正在远离。医生和朋友们都以为,这位才华横溢的女星即将迎来人生的新篇章。
谁能想到,夺走周璇年轻生命的竟然不是一直困扰她的精神病,而是突如其来的急性脑膜炎。
从发病到去世,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位年仅37岁的传奇女星就这样匆匆离开了人世。
周璇去世的消息传出后,整个上海文艺界都震惊了。
《夜上海》、《天涯歌女》、《何日君再来》这些经典歌曲的演唱者,就这样告别了她热爱的舞台和无数粉丝。
在她的追悼会上,前来送别的人群排成了长龙,许多人都流下了眼泪。
负责宣读悼词的,正是周璇生前好友、著名演员黄宗英。在悼词中,黄宗英特别强调了周璇的长子周民,但对次子周伟却只字未提。
这个细节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但它预示着未来将要发生的复杂纠纷。
周璇去世后,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孤儿。按照当时的社会习俗,这两个孩子需要找到新的监护人。
黄宗英作为周璇的好友,主动提出要收养这两个孩子。外界对此大加赞扬,认为这体现了文艺界的互助精神和黄宗英的高尚品格。
29年过去了,当年那个不满5岁的小周伟已经成长为一名34岁的成年人。
1986年10月的一天,他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震惊的决定,一纸诉状递交到了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养母黄宗英归还母亲周璇留下的遗产。
这个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在上海滩炸开了锅……
【一】周璇身后留下的巨额遗产之谜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外界普遍认为周璇去世时已经身无分文。这种观念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
周璇从香港回到上海后,曾经有传言说她是因为贫困潦倒才选择回到内地的。
这些传言在她去世后更加盛行,许多人都相信这位曾经红极一时的歌星晚年生活凄惨。
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简单。周璇在演艺事业的巅峰期,确实积累了相当可观的财富。
从1930年代初期开始,她就成为了上海最红的明星之一,不仅在电影界声名鹊起,在音乐界也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她的唱片销量惊人,演出费用也相当可观。
1945年,周璇曾经两次举办个人演唱会,分别在3月的金都大戏院和6月的大光明戏院。
这些演唱会的门票价格不菲,但开售不久就全部售罄,轰动了整个上海。这些演出为她带来了丰厚的收入。
除了演出收入,周璇还有着敏锐的投资眼光。她将部分收入投资于股票和债券,还购买了一些房产。
在1940年代的上海,这些都是相当明智的理财选择。
1950年7月25日,周璇在写给香港好友李厚襄的信中明确提到:"唱片及股票都放在您处寄存,多费心!公债票已由龚秋霞在14日那天给我送来了,您一点也不知吗?"
这封信清楚地显示了周璇当时的财产状况。她不仅有唱片版权收入,还有股票投资,绝非外界传说的那样一贫如洗。
另一个重要证据是周璇1951年4月21日写给李厚襄的另一封信。
在这封信中,周璇提到:"因我有进款,所以我想你这儿的借款暂时可以中止,五月份就可以不必再替我汇来了!"
信中所说的"进款",是指她已经同意参演大光明公司的新戏《和平鸽》。这说明即使在患病期间,周璇仍然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
当时的周璇还多次向新中国建设捐款,这进一步证明了她的经济实力。
一个真正贫困的人,是不可能有能力进行这样的慈善捐赠的。
据后来法院详细调查证实,周璇去世时确实留下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遗产。
这笔遗产主要包括:在香港的银行存款约4万余元,各类股票和债券价值约2万余元,还有一些其他资产约1万余元,总计本金7万余元人民币。
更重要的是,这笔钱在银行中存放了近30年,产生了大量利息,约5万余元。
到1986年周伟提起诉讼时,这笔遗产的总价值已经达到了12万余元。在1980年代,这绝对是一笔巨款,足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几十年。
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遗产应该由周璇的法定继承人——她的两个儿子周民和周伟继承。
由于两个孩子在母亲去世时都还年幼,需要监护人代为保管这笔财产。黄宗英作为孩子们的收养人,自然成为了这笔遗产的管理者。
【二】两个性格迥异的孩子和他们的不同命运
收养周璇的两个儿子后,黄宗英很快就发现这兄弟俩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命运轨迹。
长子周民的情况相对简单一些。他是周璇与第二任丈夫朱怀德所生,1950年12月出生。
当周民还只有十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被黄宗英和赵丹夫妇收养了。
对于这个年幼的孩子来说,赵家就是他的全部世界,黄宗英和赵丹就是他的父母。
在赵家生活的6年时间里,周民完全融入了这个家庭。他和赵丹的其他孩子一起成长,享受着相对稳定的家庭环境。
赵丹作为著名演员,家庭条件在当时算是不错的,能够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周民从小就表现出对养父母的深厚感情。他把黄宗英和赵丹看作自己真正的父母,对生母周璇反而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
在他的心中,自己就是赵家的孩子,这种认同感随着年龄增长而越发强烈。
次子周伟的情况则要复杂得多。他是周璇在患精神病期间与美工唐棣所生,1952年出生。
这个孩子的出生本身就充满了争议和不幸。
周伟的生父唐棣是个问题人物。1952年5月,就在周璇准备与唐棣结婚时,唐棣却被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件事对已经精神状况不稳定的周璇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唐棣出狱后不久,又再次被关押。这让年幼的周伟过起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他先是跟着父亲住,后来又被送到托儿所,还曾经被寄养在其他人家中。
1957年周璇去世后,周伟的处境变得更加艰难。他先是被送进了孤儿院,但很快就被一位名叫毕继松的拉人力车老工人收养,改名为毕富伟。
这位毕老汉心地善良,但经济条件极其有限,根本无力抚养一个孩子。
仅仅8个月后,毕老汉就不得不将周伟送回。此时孤儿院已经不能再接收他,因为按照当时的规定,超过7岁的孩子如果被退回,就要被送到少年教养院。
而少年教养院主要收容的是一些有问题的青少年,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成长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上海电影局出面协调,找到了已经收养周民的黄宗英,建议她一并将周伟收养。
此时的黄宗英已经身怀六甲,家中还有5个孩子需要抚养。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谁愿意再搭上唐棣之子这样复杂的社会关系呢?
面对电影局的建议,黄宗英确实感到为难。但既然是组织的要求,她也不好直接拒绝。
经过考虑,她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将周伟送给了一对膝下无子的毕姓老夫妇抚养。
这种安排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周伟就被正式送到了黄宗英家中,成为了赵家的一员。
但此时的他已经7岁了,性格基本定型,很难像周民那样完全融入这个家庭。
相比从小就在赵家长大的哥哥周民,7岁才到来的周伟显得格格不入。
他性格孤僻,自尊心强,对周围的一切都保持着警惕。
更重要的是,他心中始终记得自己的真实身份——自己是大明星周璇的儿子。
在父亲唐棣的影响下,周伟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母亲不是普通人,而是个厉害的大歌星、影星。
唐棣经常带着他去疗养院看望周璇,还告诉他,母亲并没有精神病,是有人要害她才被送进精神病疗养院的。这些话在周伟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种子。
【三】特殊时期的艰难生活和不平等待遇
进入1960年代后,整个社会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那个特殊时期,物资极度匮乏,连基本的生活用品都需要凭票购买。
粮票、布票、肉票等各种票证成为了比金钱更重要的生活必需品。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黄宗英需要抚养的7个孩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活压力。
除了她和赵丹生的3个孩子,还有赵丹前妻的2个孩子,再加上收养的周民和周伟,一大家子人的吃穿用度都是巨大的负担。
家里的粮票、布票等都是按人头分配的,但实际上总是不够用。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内部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资源分配的问题。
作为家庭中的"外来者",周民和周伟往往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区别对待。
周民由于年纪小,又是很早就被收养的,在家中的地位相对较好。
但周伟的情况就复杂多了,他不仅年龄较大,而且身世复杂,父亲还是个"有问题"的人,这让他在那个特殊年代承受了更多压力。
据周伟后来回忆,他在童年时期经常感到自己在家中的地位不如其他孩子。
吃饭的时候,好菜好肉都在桌子中央,但他和周民只能夹到边上的素菜。如果胆敢伸手去夹肉,立马会被呵斥一顿。
更让人心寒的是,黄宗英从来不让两兄弟叫她"妈妈",而是让他们叫"阿姨"。
这种称呼上的区别,让两个孩子始终感到自己是"外人"。但对外,黄宗英却一直以"养母"的身份示人,享受着外界的赞誉和同情。
在穿着方面,情况更加明显。周伟后来回忆说,他的鞋子总是破的,脚趾头都露在外面,冬天走在雪地里,脚都冻僵了。
他多次向黄宗英要求买双新鞋,得到的回答却是:"穿什么新鞋,能走路就行了!"
这种物质上的匮乏和精神上的冷落,在周伟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他开始质疑:为什么自己要过这样的生活?为什么其他孩子能得到更好的待遇?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黄宗英在外界的形象却非常正面。
她因为收养周璇的两个孤儿而获得了广泛赞誉,被认为是有爱心、有担当的文艺工作者。媒体经常报道这段"美谈",称赞她的大爱精神。
这种反差让周伟更加困惑和愤怒。他不明白,为什么外界看到的和自己经历的完全不同?为什么养母能够获得这么多赞誉,而自己却要承受这样的痛苦?
【四】遗产去向成谜和周伟的觉醒
多年来,关于周璇那笔12万元遗产的具体去向,一直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黄宗英对外声称这笔钱用于抚养两个孩子,但从来没有提供过详细的账目和说明。
据后来法庭调查发现,黄宗英确实将这笔钱进行了所谓的"保值增值"处理。
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由于经济政策的变化,许多人选择将钱投资于相对稳定的项目。
电影制作在那个年代是文艺界人士常见的投资选择,既能保值,又能支持文艺事业。
黄宗英将周璇的部分遗产投资于电影制作,这在当时看来可能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但问题在于,作为监护人,她是否有权利这样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而且,这些投资的收益是否真正用于了两个孩子的抚养?
从周伟的回忆来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他的童年生活相当清苦,不仅基本的生活用品要精打细算,连最基本的温饱都难以保证。
这种状况与家中掌握着12万元巨额遗产的现实形成了强烈反差。
更让人疑惑的是,在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12万元意味着什么?它相当于普通工人几十年的工资总和,足够一个大家庭过上相当富裕的生活。
如果这笔钱真的用于抚养两个孩子,他们的生活水平应该远远超过一般家庭。
周伟成年后逐渐意识到了这些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他开始质疑自己童年时期的种种遭遇。
为什么母亲留下了这么多钱,自己却过得如此艰难?这笔钱究竟用在了哪里?
转折点出现在1980年代中期。当时的周伟已经30多岁了,在北京的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工作。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一些文件中得知了母亲遗产的存在。这个发现让他震惊不已,同时也让他开始认真考虑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伟开始收集相关资料,了解法律规定,咨询专业人士。
他发现,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他作为周璇的儿子,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而黄宗英作为监护人,只有保管的义务,没有私自处置的权利。
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周伟曾经尝试与黄宗英进行私下沟通。
1985年的某一天,他鼓起勇气找到了黄宗英,希望能够了解母亲遗产的具体情况,并协商如何处理。
这次会面并不愉快。据周伟后来回忆,当他提到母亲遗产的事情时,黄宗英的反应非常激烈。
她先是否认遗产的存在,声称从来没有收到过什么钱。当周伟拿出相关证据后,她的态度又发生了变化。
黄宗英对周伟提出了三个要求:第一,永远不许过问周璇财产之事;第二,如果过问周璇财产就要断绝关系;第三,如果过问周璇财产,她将不承认周伟是周璇的儿子。
她还威胁说:"我说你是周璇的儿子你就是,我说不是你就不是!如果我不承认,将没人证明你是周璇的儿子。"
这种近乎恫吓的态度让周伟感到既愤怒又悲哀。
他意识到,这个抚养了自己20多年的女人,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真正的家人。在她眼中,自己只是一个可以随意操控的外人。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和准备,周伟最终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1986年10月,他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正式起诉养母黄宗英,要求归还母亲周璇的遗产。
这个消息传出后,立即在整个上海文艺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许多人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被抚养了29年的孩子会将养母告上法庭?报纸、电台纷纷报道此事,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周伟。
"白眼狼"、"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这样的词汇铺天盖地地向周伟袭来。
人认为,不管怎样,黄宗英都抚养了他这么多年,他应该感恩才对,而不是反过来告养母。
面对外界的质疑和指责,周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选择,认为这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给母亲正名。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去的说法一直认为她是在香港因贫困潦倒、分文皆无才回到内地的。但事实上母亲是基于爱国和追求光明才回到了新中国的。"
与此同时,哥哥周民的态度让这起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他不仅不支持弟弟的诉讼,反而公开站在了黄宗英一边。
在香港一家报纸上,他发表了一篇题为《生母遗产引起纠纷——周璇亲子详说因由》的文章,强烈反对弟弟的做法。
兄弟俩的立场分歧让外界更加困惑。一个要求归还遗产,一个坚决维护养母,这种对立让很多人感到不解。
更让人意外的是,周民在文章中还对周伟是否为周璇儿子的身份表示了质疑。
1986年11月8日,上海《新民晚报》率先刊登了《周伟要求黄宗英归还周璇遗产》的新闻报道。
这篇报道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引起了更大范围的关注。媒体的报道让更多人了解了这起案件,也让争议变得更加激烈。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黄宗英显得非常愤怒和无奈。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收养的孩子竟然会将自己告上法庭。
在她看来,这是对自己多年来善行的背叛和侮辱。她开始积极准备应诉,并聘请了知名律师为自己辩护。
然而随着案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惊人的细节开始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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