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11 岁孩子演‘7 岁嫁人、15 岁生子’,到底是谁在赚黑心钱?”一部充斥着成人化婚恋剧情的短剧,近期被全网紧急下架。剧中 11 岁女童与成年男演员演绎 “圆房”“养成系婚姻”,甚至有亲密肢体接触镜头,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孩子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舆论炸了:这哪里是拍戏,分明是在践踏孩子的童年!更可怕的是,家长的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平台和剧组的纵容,更是让这场 “童年买卖” 肆无忌惮。
一、离谱剧情 + 监护人默许:11 岁孩子的戏,越界了!
这部被下架的短剧,剧情荒诞到令人发指:11 岁女童饰演的角色,7 岁就被迫嫁人,15 岁生下孩子,剧中充斥着 “大婚”“圆房” 等成人化设定,还包含女童与成年男演员的肢体接触镜头。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6 条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商业活动。可剧中孩子的家长,不仅签字同意拍摄,还放任孩子接触这类违背其年龄认知、伤害身心健康的剧情 —— 这种行为,已经涉嫌 “监护权滥用”。
法律界人士直接点破:如果调查证实家长明知剧情包含 “养成系大婚”“圆房” 等不适宜内容,仍同意拍摄,性质和上海那起 “逼迫 8 岁女儿做吃播致抑郁” 的案例高度相似。当时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 49 条,直接撤销了家长的监护权,而这次的家长,同样可能面临严惩。
二、三重责任难逃!家长、平台、剧组一个都跑不了 1. 家长:别拿 “为孩子好” 当遮羞布
在这起事件中,家长是第一道防线,却成了 “帮凶”。他们可能以为 “拍短剧能赚钱”“能让孩子出名”,却忘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才是第一位。
根据法律规定,这类家长可能面临三重后果:
民事上:必须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纠正错误的育儿观念;
行政上: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剥夺监护资格,由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
刑事上:如果剧中涉及猥亵等违法情节,家长可能成为刑事共犯,面临牢狱之灾。
2. 平台:审核形同虚设,“技术性合规” 骗不了人
短剧在番茄平台备案时,“7 岁嫁人” 的荒诞设定居然能通过审核,足以说明平台内容把关完全是 “走过场”。
按照广电总局《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制作机构不得利用未成年人制作成人化节目。可部分平台和剧组为了规避审查,玩起了 “先拍后改” 的套路:用成年演员补拍敏感镜头,却保留儿童演员的成人化剧情框架,试图用 “技术性合规” 蒙混过关。
但这次的下架已经证明,这种把戏行不通。平台作为内容传播的关键环节,必须压实 “一剧一审” 责任,不是简单看备案信息,更要审查剧情是否适合未成年人,否则不仅要下架作品,相关负责人还可能面临行业禁入等处罚。
3. 剧组:为流量啃噬童年,良心不会痛吗?
剧组为了博眼球、赚流量,专门编写包含成人化内容的剧本,邀请未成年人参演,完全无视孩子的成长规律。
他们明知 “7 岁嫁人” 不符合公序良俗,明知儿童演绎婚恋剧情会造成不良影响,却依然铤而走险。这种把未成年人当 “流量工具”、用童年换利益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触碰了法律底线,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行业的唾弃。
三、破局关键:给儿童演员配 “专属保护人”
要遏制这类乱象,不能只靠事后下架和处罚,更要建立事前防范机制。参考英国《儿童表演管理条例》,建立 “儿童演员权益保护人” 制度,或许是关键。
具体来说,可以由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委派独立专员,全程参与儿童参演项目:
审核剧本:只要涉及婚恋、暴力等成人化内容,直接亮红灯,禁止儿童参演;
监督拍摄:管控拍摄时长,避免孩子过度劳累,监督片场环境,防止出现伤害孩子的镜头;
维护权益: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举报,为儿童演员保驾护航。
目前,全国已开通 12355 少年服务台,大家如果发现类似违规内容,或者看到未成年人被强迫参与不适宜的商业活动,都可以即时举报,一起为孩子筑牢保护墙。
结尾:流量再香,也不能啃食童年
11 岁女童演 “7 岁嫁人” 的短剧,不是孤例。近年来,越来越多未成年人被推入流量漩涡:做吃播吃到抑郁、拍短剧演绎成人剧情、被家长逼着 “卖惨博同情”……
这些家长和创作者,把孩子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却忘了童年只有一次,一旦被扭曲,就再也无法挽回。法律的红线不能碰,孩子的底线更不能破。
守护孩子的纯真,需要家长守住责任,需要平台守住底线,需要法律守住防线,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监督。毕竟,任何商业利益,都不该以牺牲孩子的成长轨迹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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