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20 日,丽江泸沽湖摩梭文化旅游区发布通告,为保障游客安全及生态环境,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通告明确,湖区西南部望乡台、东南部大梁子、水草坝西部及格姆山等原始森林区域地形复杂、通信不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禁止开展徒步、探险、露营、拍摄等活动。同时,严禁网络平台发布诱导违规进入的攻略,严禁旅行社及民宿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通告强调,擅自进入者须自行承担安全风险及法律后果。造成生态损害或因违规遇险产生的救援费用,当事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进入的,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报批。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严禁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景区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丽江市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景区内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地形复杂、山高林密、气候多变、通信不畅,缺乏旅游设施与安全保障,存在严重安全风险。为确保安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进入该区域开展任何活动。
一、禁止进入的区域
本通告所指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具体包括:湖区西南部望乡台原始森林、湖区东南部大梁子原始森林、水草坝西部原始森林、格姆山原始森林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明确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的范围。
(上图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二、严禁的违规行为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或在无相应资质及许可的组织带领下,进入上述区域进行徒步、登山、探险、露营、野炊、攀岩、拍摄等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制作、发布、传播危害公共安全、诱导违规进入上述区域的路线、攻略、轨迹、点位等内容。旅行社、体育机构、户外俱乐部、网络平台等各类经营主体不得组织、招揽或承接前往上述区域的旅游、探险、赛事等经营性活动。民宿、酒店、商户及当地居民等不得明知或应知他人违规进入而故意提供向导、交通、食宿、装备租赁等协助与服务。
三、违规责任追究
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风险及法律后果:
1.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生态环境损害或因搜救产生的实际费用,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承担救援费用:如因违规进入遇险并接受救援,相关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应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具体追偿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追究法律责任:导致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殊情形须报批
因科研、教学、保护等特殊需要确需进入的,须提前向丽江泸沽湖管理局、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活动方案、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生态保护方案等材料,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开展活动,并严格落实保护与安全措施;涉及登山、采集等专项活动的,须依法办理相应许可。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生态保护人人有责。请广大游客通过正规渠道在已开放区域进行游览,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景区规定。请广大旅游从业者、辖区居民及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泸沽湖的生态环境与旅游安全。让我们携手,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如发现违规行为或相关线索,请及时举报: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0888-5886046
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0888-5881027
丽江泸沽湖派出所:0888-5886110
特此通告。
丽江泸沽湖摩梭文化旅游区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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