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85年的春天,来得似乎比往年要晚一些。

我叫陈援朝,二十二岁,刚刚从部队退伍,回到了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

村里的土路,还是那么泥泞。乡亲们的脸上,还是那种被黄土和岁月磨砺出来的、朴实而又麻木的表情。

按照爹娘的想法,我应该用那笔不多的退伍金,娶个媳妇,然后像他们一样,在这片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我不甘心。

在部队的几年,我见过外面的世界。我知道,在这片土地之外,有高楼,有汽车,有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充满无限可能的新天地。

我跟爹娘大吵了一架。

最后,我背上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揣着兜里那皱巴巴的几十块钱,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开往省城滨江市的绿皮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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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坐火车。

车厢里,拥挤得像一个巨大的沙丁鱼罐头。空气中,混杂着汗味、烟味、泡面味,还有孩子们的哭闹声。

我凭着在部队里练就的一身力气,好不容易在人缝中挤到了一个靠窗的硬座。

我把帆布包紧紧地抱在怀里,那里装着我的全部家当,和我对未来的所有憧憬。

火车“况且况且”地开动了。窗外的景物,开始缓缓地向后退去。

我看着那些熟悉的田野和村庄,离我越来越远,心里既有对未知的兴奋,也有一丝离家的伤感。

就在这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约莫五十岁的大娘,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被挤在过道的人群里,东倒西歪。

大娘的脸色很憔悴,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她怀里的孩子,因为车厢里空气憋闷,哭得小脸通红。

她一边吃力地保持着平衡,一边笨拙地哄着孩子。

“乖,宝宝不哭,不哭啊……”

周围的人,都用一种不耐烦的眼神看着她,却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我看着她那副狼狈的样子,心里有些不忍。

我想起了我的娘。她每次送我出远门,也是这副操心劳累的模样。

我站起身,拍了拍那位大娘的肩膀。

“大娘,您坐这儿吧。”

大娘愣了一下,连连摆手:“那怎么行,小伙子,你这……”

“没事儿,”我把她扶到座位上,自己则退到了过道里,“您抱着孩子,不方便。我年轻,站站没事。”

大娘千恩万谢地坐下了。孩子到了一个相对宽敞的环境,也渐渐停止了哭泣。

从白天到黑夜,火车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

我靠在车厢连接处那冰冷的铁皮上,站得双腿都快失去了知觉。

夜深了,车厢里大部分的人都睡着了。此起彼伏的鼾声,和火车行驶的节奏,交织在一起。

中途在一个小站停车时,上来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他摇摇晃晃地挤过人群,看到抱着孩子打盹的孙大娘,眼中闪过一丝不怀好意的光。

“嘿,大妹子,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吧?来,哥们儿帮你抱抱。”男人说着,伸出那只油腻腻的手,就想去碰那个熟睡的婴儿。

孙大娘被惊醒,吓得往后一缩,死死地护住怀里的孩子。

“你……你想干什么?”

周围的人都醒了,却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冷眼旁观。

我看不下去了。

我从车厢连接处挤了过去,一把抓住了那个醉汉的手腕。

“这位大哥,喝多了吧?人家大娘带着孩子,你别吓着孩子。”我的声音不大,但很冷。

醉汉被我抓得手腕生疼,借着酒劲就想发作。

“你谁啊?敢管老子的闲事?”

我没有说话,只是手上加了几分力道。那是我在部队里练出来的擒拿手,专门对付这种角色。

醉汉疼得龇牙咧嘴,脸都白了。

“好汉……好汉饶命……我……我错了……”

我松开手,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再敢胡搅蛮缠,我就把你从这车上扔下去。”

醉汉被我吓破了胆,连滚带爬地挤到另一节车厢去了。

车厢里,又恢复了平静。

孙大娘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小伙子,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没事儿,大娘。”我笑了笑,又退回到了我的角落。

我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夜色,心里一遍遍地描摹着省城的模样。

它会是什么样的呢?

是不是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是不是街上跑的都是小汽车?我是不是真的能在那里,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期间,大娘醒了几次。她看我一直站着,过意不去,非要把座位还给我。

“小伙子,你快来坐会儿吧。你都站了一天一夜了,铁打的人也受不了啊。”

我笑着拒绝了。

“大娘,我没事儿,在部队里站岗,一站就是一宿,早习惯了。”

我帮她去接了开水,泡了她自己带的干馍。看她吃得艰难,我又从我的帆布包里,拿出了我娘特意为我烙的几个白面饼,分给了她。

“大娘,吃这个吧,软和。”

孙大娘看着手里的白面饼,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孩子,你真是个好人。”

我们就这样,断断续续地聊了几句。

我知道了她叫孙慧兰,是去滨江市探望她爱人的。她的爱人,在滨江一个很重要的单位工作,常年不回家。

我告诉她,我叫陈援朝,是去省城找活干的。

她听了,叹了口气,用一种很怜惜的眼神看着我。

“孩子,城里不好混啊。出门在外,要多长个心眼。”

火车即将到达滨江站。天,已经蒙蒙亮了。

孙大娘抱着熟睡的孩子,准备下车。

临走前,她拉住我,从随身带着的一个蓝色土布包里,拿出一支小小的英雄牌钢笔。她四下看了看,从座位底下捡起一小角被人丢弃的报纸,在空白处,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

她把那张纸条,郑重地塞到我的手里。

“小伙子,你是个好人。大娘也没什么能报答你的。这是我爱人的电话,你记好了。以后在城里,要是有什么实在过不去的坎,就打这个电话找他。”

我看着手心里那张薄薄的纸条,心里有些感动,但也没太当回事。

我觉得,这不过是她的一句客套话。

一个大娘的爱人,能有什么天大的本事呢?

我笑着点了点头,随手将那张纸条,塞进了我衬衫最贴身的那个口袋里。

我没有想到,就是这张被我随手塞进口袋的纸条,在不久之后,会彻底改变我一生的命运。

滨江市,比我想象的还要大,还要繁华。

宽阔的马路上,跑着我只在电影里见过的公交车和“伏尔加”小轿车。街道两旁,是林立的商店和高大的楼房。

我站在火车站的广场上,看着来来往往的、穿着时髦的人群,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格格不入。

我按照地址,找到了我在钢厂工作的远房表叔。

表叔一家很热情,但当我说出我想在城里找个活干的想法时,表叔的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援朝啊,不是叔不帮你。现在这城里,工作不好找啊。到处都是等着安排工作的待业青年。没有城市户口,没有过硬的关系,连个扫大街的活儿,都轮不到咱们啊。”

表叔的话,像一盆冷水,将我心中的热情,浇灭了大半。

我在表叔家住了几天,便不好意思再打扰。他帮我在厂区附近,找了一个专门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的简陋招待所。

一个大房间,摆着十几张上下铺的铁架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汗味和脚臭味。

在这里,我遇到了我的同乡,刘胜利。

刘胜利比我早来滨江两年。他脑子活,嘴巴甜,靠着倒卖一些的确良布票、粮票之类的紧俏商品,已经混得油头滑面。

他穿着一件时髦的喇叭裤,嘴里叼着一根“大前门”,见到我,热情地拍着我的肩膀。

“援朝?你小子怎么也来了?不在家好好种地,跑这儿来凑什么热闹?”

他嘴上说着热情的话,但眼神里,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我知道,他看不起我这个“死脑筋”的退伍兵。

在招待所住下的日子,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跟着老乡们,去劳务市场找出路。

可是,现实远比我想象的要残酷。

没有户口,没有关系,没有一技之长,我能干的,只有那些城里人不愿干的苦力活。

最后,还是一个老乡看我可怜,把我介绍到了郊区一个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

活儿是搬砖。

每天从早上六点,一直干到晚上天黑。一块砖五分钱,一天下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也只能赚个三四块钱。

虽然辛苦,但总算能糊口。我把大部分的工钱都攒了下来,希望能早日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

在工地上,我认识了食堂里一个叫小琴的姑娘。

她和我年纪相仿,也是从农村来的。她长得不漂亮,但眼睛很干净,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她似乎对我这个不爱说话、只知道埋头干活的退伍兵,很有好感。

每次我去打饭,她都会偷偷地多给我舀一勺肉。

有时候下雨天不出工,我俩会坐在工棚的屋檐下,聊聊天。我跟她讲部队里的事,她跟我说她家乡的趣闻。

那段日子,虽然清苦,但因为有了小琴的存在,我的心里,总还是有一丝甜的。

我以为,我的生活,就会这样在辛苦和一丝丝的甜蜜中,慢慢地好起来。

可我没想到,麻烦,很快就找上了我。

那天,刘胜利突然找到了工地上。

他拉着我,神神秘秘地把我拽到一个没人的角落。

“援朝,哥们儿这儿有个发大财的机会,干不干?”

他从怀里掏出几张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票,在我眼前晃了晃。

“看到没?这可是硬通货。我有个路子,能搞到一批‘内部价’的。咱们把它们倒手一卖,一张票,就能赚这个数!”他说着,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十块!

我当时一个月的工钱,也才一百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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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呼吸,瞬间就急促了。

“胜利哥,这……这靠谱吗?”

“怎么不靠谱?”刘胜利拍着胸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告诉你,这机会可不是谁都有的。我看你是我老乡,又是个退伍兵,信得过,才拉你一起干的。你要是没胆子,就算了。”

我犹豫了。

我知道,这是投机倒把,是犯法的。在部队里受的教育,让我对这种事,有着本能的抗拒。

可是,那五十块钱的诱惑,又像一个魔鬼,在我耳边不停地低语。

我想起了还在老家辛苦劳作的爹娘,我想起了小琴那双干净的眼睛,我想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像样的家。

靠搬砖,要何年何月?

最终,贪婪战胜了理智。

我咬了咬牙,把我那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百五十块退伍金,全部取了出来,交给了刘胜利。

“胜利哥,我就这点家当了,全靠你了。”

“放心吧!”刘胜利接过钱,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就等着分钱吧!”

我把钱交给刘胜利后,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兴奋和不安交织的状态。

晚上躺在招待所那嘎吱作响的铁架床上,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脑子里一会儿是刘胜利描述的发财美梦,一会儿又是在部队里指导员教导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请了假,跟工头说家里来了急电,老娘病了,得回去一趟。工头不耐烦地挥挥手,准了。

我请了假,在招待所里,焦急地等待着他的好消息。

第一天,我坐立不安。每当楼道里传来脚步声,我都会立刻竖起耳朵,以为是刘胜利回来了。可每一次,都只是失望。

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个无所事事的傻瓜,我把招待所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同住的工友们都开玩笑说:“援朝,你这是等着娶媳妇呢?”

我只能嘿嘿地傻笑,心里的煎熬却只有自己知道。

可我等了一天,两天……

到了第三天,我彻底坐不住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像一条毒蛇,缠住了我的心脏。

刘胜利,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

我慌了。

我发疯似的冲出招待所,第一站就去了他之前租住的那个大杂院。

开门的是个胖乎乎的房东大婶,她正嗑着瓜子。

“找谁啊?”

“大婶,我找刘胜利,他住这儿吧?”我气喘吁吁地问。

房东大婶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撇了撇嘴:“刘胜利?早搬走啦!三天前就把房退了,说是发了笔大财,要去住大饭店咯!”

发了笔大财?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我跑到他之前经常倒卖票证的黑市,那些“道上”的人,都说好几天没见过他了。

一个蹲在墙角抽着旱烟的老头,斜着眼看了看我。

“小伙子,你也是被刘胜利那小子给坑了吧?”

我愣住了。

老头磕了磕烟斗:“那小子就是个地道的骗子,坑蒙拐骗,什么都干。前两天听说他弄到了一大笔钱,估计早就跑到南方去了。你啊,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

花钱买个教训?

那可是一百五十块!是我在部队里省吃俭用,是我在工地上流血流汗,辛辛苦苦攒下的全部家当!

我终于明白,我被骗了。

我像个傻子一样,被那个我视作“老乡”的刘胜利,骗得一干二净。

我被我那个“好老乡”,骗得血本无归。

我失魂落魄地往工地的方向走。一路上,我甚至想过去派出所报案。可是,我拿什么报案呢?我们干的本就是投机倒把的勾当,我自己也不干净。去报案,搞不好连我自己都得被抓进去。

而更糟的还在后面。

等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工地,工头看到我,直接把我的铺盖卷,从工棚里扔了出来。

那床破旧的棉被,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重重地摔在泥地里,溅起一片泥点子。

“陈援朝,你小子行啊!一声不吭就旷工好几天!你还想不想干了?不想干就赶紧给我滚蛋!多的是人等着干你的活儿!”工头叉着腰,唾沫星子都快喷到我脸上了。

“头儿,我……我家里真有急事……”我还想解释。

“别跟我来这套!”工头不耐烦地打断我,“老子不管你家里是死人还是活人!工地有工地的规矩!三天无故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这个月的工钱,你也别想要了!”

不给我工钱?那我这个月就白干了?

“头儿,你不能这样!我干了二十多天的活儿,你不能一分钱都不给我!”我急了。

“就不给你了,怎么着?”工头一脸蛮横,“你要是再敢在这儿跟我掰扯,信不信我让兄弟们把你腿打断!”

他身后,几个膀大腰圆的工人,已经围了上来,眼神不善地看着我。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了肉里。

在部队里,我学的是保家卫国,学的是服从命令。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沦落到被一个工头如此欺压和羞辱的地步。

就在我几乎要忍不住动手的时候,小琴端着一盆洗好的菜,从食堂里走了出来。

她看到眼前这一幕,愣住了。

“头儿,你们这是干什么?”

“小琴,这没你的事,一边儿去。”工头不耐烦地挥挥手。

小琴却没有走。她放下盆,走到我身边,用一种哀求的语气对工头说:“头儿,援朝他不是故意的,他家里是真的有事。您就饶了他这一次吧。工钱您就别扣了,他……他也不容易。”

工头看了看小琴,又看了看我,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怀好意的光。

“哟,小琴,你这是在替你这小情郎求情啊?行啊,看在你的面子上,工钱我可以给他结了。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今天晚上,你陪我喝两杯。把我伺候高兴了,别说他的工钱,我再额外多给你包个红包。”工头说着,伸出那只油腻腻的手,就想去摸小琴的脸。

我再也忍不住了。

“你他妈的找死!”

我怒吼一声,一脚就踹在了工头的肚子上。

我虽然瘦,但在部队里练就的力气还在。那一脚,直接把一百七八十斤的工头,踹得倒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坐在了泥地里。

整个工地,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给惊呆了。

“反了!反了!给我打!往死里打!”工头捂着肚子,面目狰狞地咆哮起来。

那几个工人,如梦初醒,挥舞着手里的铁锹和木棍,就向我冲了过来。

我把小琴护在身后,赤手空拳地,和他们扭打在了一起。

就这样,我不仅赔光了所有的积蓄,还失去了唯一能够糊口的工作。

深秋的滨江市,已经有了凉意。

我背着那个破旧的帆布包,茫然地走在陌生的街头。

天大地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我被刘胜利骗光了钱,又被工头赶了出来。招待所是回不去了,因为我连下一周的房租都付不起。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这个城市的繁华,像一幅与我无关的画卷。

我看着商店橱窗里,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假人模特,看着饭店里,那些推杯换盏、满面红光的食客,第一次感到了刺骨的孤独和绝望。

我像一个幽灵,在这个不属于我的城市里游荡。

那天晚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

我找不到躲雨的地方,只能蜷缩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用帆布包挡着头。

雨水浸湿了我的衣服,冰冷的寒意,一点点侵入我的骨髓。

祸不单行。

第二天,我就发起了高烧。

我浑身滚烫,头痛欲裂,躺在桥洞底下,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以为,我就要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了。

就在我意识模糊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焦急地呼唤着我的名字。

“援朝!陈援朝!你醒醒!”

是小琴。

她不知怎么找到了这里。

她看到我这副样子,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二话不说,搀扶着我,几乎是半拖半拽地,把我送到了附近一家小诊所。

诊所的医生,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他给我量了体温,听了听心跳,皱着眉头说:“烧得很厉害,肺炎。要打针,还要吃药。”

我躺在病床上,虚弱地对小琴说:“小琴,谢谢你。可是……我没钱。”

小琴什么也没说,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用手帕包得整整齐齐的小布包。

她打开布包,里面是她辛辛苦苦攒下的、几十块零零碎碎的钱。

她把所有的钱,都交给了医生。

“大夫,求求您,一定要治好他。”

在小诊所里躺了两天,我的烧,总算是退了。

这两天,小琴每天都来看我。她给我带来了热腾腾的饭菜,还给我换洗了那身早已脏得不成样子的衣服。

我看着她忙碌的身影,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感激,感动,但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男人,深深的羞愧和无力。

我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要连累一个姑娘家为我操心。

病好后,我离开了诊所。

我不能再拖累小琴了。

我发了疯似的,开始找工作。

我去了码头,想去扛大包。可那些码头工人,看我瘦得像根竹竿,都嘲笑我,不让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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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饭店,想去洗盘子。可老板嫌我没有健康证,把我赶了出来。

我像一只无头苍蝇,在这个城市里,四处碰壁。

我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

我开始尝到了饥饿的滋味。

我睡在桥洞下,睡在公园的长椅上,甚至睡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里。

我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退伍军人,彻底沦落成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

尊严,理想,未来……这些曾经在我脑海里闪闪发光的词语,如今,都变得那么可笑,那么遥不可及。

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我蜷缩在一个桥洞底下,又冷又饿,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我不甘心。

我真的不甘心就这么窝囊地死去。

我下意识地,摸遍了全身的口袋,希望能找到一毛钱,去买一个热乎乎的馒头。

可我摸遍了所有口袋,只摸到了一张被汗水浸得有些模糊、皱巴巴的纸条。

是孙大姨在火车上给我的那张。

我看着那串早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心中涌起一股荒谬的感觉。

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吗?

一个素昧平生的大娘的爱人?

他会帮我吗?

他能帮我吗?

或者,这根本就是一句客套话,我打过去,只会被当成一个骗子?

我的心里,天人交战。

自尊心告诉我,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去向一个陌生人开口求助?

可是,肚子里那火烧火燎的饥饿感,和那刺骨的寒冷,又在不停地摧残着我最后的理智。

最终,求生的本能,战胜了一切。

我从地上爬起来,用冻得僵硬的手,撑着墙壁,一步一步地,走向了街角那个还亮着灯的公用电话亭。

我揣着身上最后的几毛钱硬币,投进了电话机。

冰冷的金属碰撞声,在寂静的雪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我的手,抖得几乎无法握住那黑色的听筒。我对着那张早已被我捏得不成样子的纸条,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艰难地拨了过去。

“嘟……嘟……嘟……”

漫长的等待音,像一把锤子,一声声地敲打在我脆弱的神经上。

就在我几乎要放弃的时候,电话,接通了。

听筒里,传来一个沉稳而又威严的男声。

“喂,哪位?”

仅仅是两个字,就让我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压力。那是一种久居上位者才有的、不怒自威的气场。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我深吸一口气,用冻得有些僵硬的舌头,结结巴巴地开口。

“叔叔……您好。我……我是在火车上,认识孙大娘的一个年轻人。我叫陈援朝。她……她给了我这个号码,说……说有困难可以找您……”

我的声音,因为紧张和寒冷,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

电话那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那沉默,像一只无形的手,一点点地,捏碎了我心中那最后一点可笑的希望。

我觉得自己真是傻透了。

人家家大业大,怎么可能还记得几个月前,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个无名小卒?

这根本就是一句客套话。

我真是昏了头,才会把一句客套话,当成救命的稻草。

我的脸,火辣辣地烧了起来。窘迫和羞耻,让我恨不得立刻挂断电话,逃离这个让我无地自容的电话亭。

就在我的手指,即将碰到挂机键的那一刻,那个声音,竟再次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