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年纪了,出了这事!最冤的是那三个叫来帮忙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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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热搜榜上山西太原,一位66岁丧偶男子,与女友同房后不适,因没被及时送医,反而被李某及三名朋友弃置独居家中,四天后才被子女发现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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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被判赔4万、另三人共赔1万,还得集体道歉,对于这样的结果却让网友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罚的太轻了”有人替帮忙的三名朋友喊冤,直言“这三人比窦娥还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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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这件事来龙去脉说清楚哈。事发当天,杨某在李某家中同房后突然意识不清、陷入昏迷。面对此种情况,女子接下来让人费解——既不第一时间打120,反而先联系了三名男性朋友到场。期间有人提醒她叫急救,李某接通120后竟谎称“病人已清醒,不用来了”,随后四人合力将昏迷的杨某送回其独居住所,全程没通知家属,直到四天后杨某子女发现父亲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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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家属并不知情,直到将遗体火化后,查看小区监控,才觉得事发蹊跷,报了帽子叔叔。

由于无法证实杨某的死因(大概率是心脑血管突发疾病,俗称“马上风”)与延误救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所以驳回家属31万死亡赔偿金的诉求;另一方面,李某中断急救、弃置伤者,三名朋友协助送离却不劝阻,均违背公序良俗,遂判决五人公开赔礼道歉,李某单独赔4万精神抚慰金,三名朋友共担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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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判决,不少人替这三人喊冤。直言“这钱赔得太冤枉”:“他们只是被叫去帮忙的,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主导者,提醒过叫120却被李某无视,最后还要跟着赔钱道歉,纯属被李某拖下水”“顶多算知情不报、协助行为,和李某主动中断急救性质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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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人认为,既然在场,就有最基本的救助义务,不能以‘不是主导者’为由脱责”“提醒一句就完事了?真有良知就该强行打120,或者通知家属,他们的沉默和协助,就是把杨某往死路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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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太轻,等同于纵容冷血”:“这明明是间接故意致人死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不可能不知道昏迷者不救会致死,李某还故意取消120,居然只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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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怕担责、怕私情曝光,宁愿赌杨某能醒,也不愿送医,最后因自私付出了代价,一点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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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调侃“现在约会都得备免责协议了,酒桌有劝酒责任,亲密关系有救助义务,一不小心就踩坑”;有人反向提问“要是男女对换,女方昏迷被男方弃置,判决会不会不一样”;还有人吐槽“死者家属不该先怪别人,66岁有基础病还不注意身体,子女也该多关注独居老人,这样的事发生了,还索赔31万,真的难以置信这家属们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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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面前无小事,哪怕只是一个急救电话、一次及时劝阻,都可能改写结局,别因自私和侥幸,至于三名朋友是否憋屈,或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被卷入这样一场烂事,到底有多无奈“吃一寸长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