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撞上高速路面杂物,交警口头认定高速管理部门担责,保险公司也完成了理赔,可第二年保费却上涨30%,吉林长春53岁的李先生很困惑:“明明不是我的责任,凭啥要我承担保费上涨的代价?”
车主不解——
高速上正常行驶,路面突现杂物致车辆受损
“明明不是我的责任,为啥我的保费却上涨了?”
据李先生回忆,2024年9月29日下午4时许,他驾驶公司车辆行驶至G10高速30公里处时,因路面出现一块类似铁皮的杂物,视线受影响不慎撞上。事故导致车辆左前侧受损严重,前轮轮胎、前叶子板等15处部件损坏。“交警到现场后,说是单方事故,并口头告知责任在高速管理部门,还给开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损失确认书显示,此次事故维修价格为9590元。“这车是公司名下的,我开了五六年都没出过险,想着有保险和交警的说法,应该没什么问题。”2024年10月25日,李先生提交事故证明书和维修记录后,保险公司完成了理赔。
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近日,车辆保险到了续费期,他去询问后保费上涨了11.05%。“正常好几年不出险能打七八折,现在直接恢复原价,相当于多花了一笔钱。”李先生反复向记者强调,交警曾明确表示此事与他个人无关,责任完全在高速管理部门,可保费上涨的事实却让他“背了锅”。
保险回应——
系统显示案件是正常出险
代位追偿也并非仅有保险单方进行
为解开“无责保费涨”的谜团,记者联系到李先生的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车险官方客服。
2026年1月20日上午,客服人员查询后确认,该车辆在2024年9月29日有一起出险记录,当年10月25日按正常赔付结案,系统中无代位追偿相关记录。也就是说,李先生的案件被按单方事故处理,而非向责任方(高速管理部门)追偿,这也是保费上涨的直接原因。
为何该起案件是正常出险?该客服表示,根据系统记录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书,该起案件当初被认定为是单方事故,因此就走了车辆出险的正常流程。
对于李先生不解的代位追偿,该客服表示,通常情况下,代位追偿需车主主动申请,或在报案时让客服人员得知该起案件中出现过“对方全责、需向对方追偿”的情况描述。
此外,在申请时需提供完整材料,包括索赔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事故证明、损失证明及权益转让书等。“如果车主没明确提出,也没描述清楚责任归属,案件就可能按常规单方事故出险处理,进而影响次年保费。”
律师说法——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确为主责方
车主应树立维权意识,避免损失
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入壁律师分析称,李先生高速路正常行驶突遇路面杂物引发事故,主要责任方应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其未尽到及时清理、确保安全通行的法定义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
祝入壁表示,保险公司虽已理赔,但未依《保险法》行使代位追偿权,直接将案件记为“出险”,导致车主次年保费上涨,此做法对车主不公。车主无事故责任,保费上涨缺乏合理依据。
对于李先生,祝入壁建议:保留事故证明、理赔记录等证据;要求保险公司向高速管理部门追偿,或自行起诉追责。若因此次“无责出险”导致保费不合理上涨,可依法向银保监会投诉等依法维权。
祝入壁呼吁:车辆遇第三方责任事故,应主动要求保险公司启动代位追偿,避免自身保单记录受损,维护自身权益。道路管理者未尽安保义务,应依法担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实习生 拓嘉悦 编辑 李婧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大风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