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厦门证监局集中发布三份监管文书,路桥信息(920748.BJ)因2023年-2024年持续财务造假,领受该局2026年1号、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8名直接责任人合计被罚2150万元,另有11名时任董事、监事、高管被出具警示函追责,其持续督导机构金圆统一证券也因履职缺位同步领罚。

监管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至2024年间,该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三重手段,连续两年虚构财务数据: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6.66%,对应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2024年造假情节进一步升级,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比升至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已超出公司当期实际利润规模,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0%。

连续两年的虚假记载,直至2025年9月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上述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对此,路桥信息被厦门证监局警告并罚款600万元,8名直接责任人合计被罚1550万元。其中,时任董事长于征、时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魏聪均被处以35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止在禁入期内从事证券业务、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职务;时任总会计师黄育苹、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陈嘉鸿等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75万元至250万元罚款。此外,11名时任董事、监事、高管被厦门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公告显示,魏聪已于处罚决定书下发当日以“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路桥信息称公司及董事会对魏聪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在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追责的同时,厦门证监局同日发布公告,指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路桥信息的持续督导机构,未勤勉尽责,未能有效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的监管措施。

记者注意到,这已是金圆统一证券近三年内第二次因投行业务履职问题被罚。公开信息显示,该券商以“投行业务为驱动引擎”,在台资企业服务等细分领域有一定布局。该公司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其投行业务净收入、承销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分别为第82名、第83名。

从市场整体来看,开年以来山东、吉林、海南等多地证监局已陆续开出2026年“1号罚单”,违规事由集中于信息披露违法、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领域,显示监管从严的节奏持续加快。(记者 冯皓)

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