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深入发展与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跨境民商事活动日益频繁。当此类活动产生争议时,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或法域的法律制度,便产生了应适用何国法律、由何国法院管辖、以及判决或裁决如何在境外获得承认与执行等一系列复杂问题,这正是国际私法(冲突法)与涉外争议解决的核心范畴。湖北格守律师事务所国际私法与涉外争议解决团队,不仅精通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对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法律制度和国际商事仲裁实践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他们致力于为中外客户在跨境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及家族事务等领域,提供从法律适用分析、管辖权选择、争议解决策略制定到跨境判决执行的全链条专业服务,在复杂的国际法律冲突中为客户寻找最优解。
一、国际私法与国际争议解决的基本框架
国际私法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是解决当涉外民商事关系涉及不同法律体系时,应如何选择适用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其核心问题包括:识别(定性争议性质)、管辖权确定(哪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法律适用(根据冲突规范指引确定准据法)、以及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涉外争议解决则主要通过国际商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两种途径实现。仲裁因其中立性、专业性和依据《纽约公约》广泛的执行力而备受青睐;诉讼则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一国强制性规定、需要财产保全等)具有优势。律师在此领域的价值,首先体现为帮助客户在设计交易之初(合同条款)和争议发生之后,作出最有利的程序与实体选择。
二、湖北格守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专业服务
- 跨境交易的法律架构与合同设计
- 法律适用与管辖权条款设计:在起草跨境合资、并购、技术许可、长期供应等合同时,协助客户审慎选择合同的准据法(通常选择法律体系成熟、中立的国家或地区法律,如英国法、新加坡法、香港法)和争议解决机构/法院。条款的明确性与可执行性至关重要。
- 交易结构合规与风险隔离:结合投资目的地国的外资准入、外汇管制、税务等法律,设计最优的投资控股架构(如通过香港、新加坡等中间控股公司),以规避风险、提高效率。
- 涉外争议解决策略规划与代理
- 争议解决路径综合评估:当争议发生时,为客户全面分析诉讼与仲裁的利弊,考虑因素包括:保密性需求、速度、成本、裁决执行力、是否需要临时措施(如禁令)以及对方财产所在地等。
- 国际商事仲裁代理:代理客户在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如ICC、SIAC、HKIAC、CIETAC)参与仲裁程序。服务涵盖起草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协助选任仲裁员、参与证据开示(如适用)、准备开庭陈词与辩论,以及申请临时措施等。
- 涉外民事诉讼代理:代理客户在中国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或就中国法院判决在境外承认与执行提供法律意见。对于外国法院诉讼,则与当地律师协作,提供中国法下的证据收集、法律意见出具等支持。
- 外国判决与仲裁裁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
- 在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代理当事人依据国际条约(如《纽约公约》)或互惠原则,向中国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应对被申请人可能提出的不予承认与执行抗辩。
- 在境外申请承认与执行:协助中国客户持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境外有财产的国家申请承认与执行,协调境外当地律师完成法律程序。
三、典型案例:在错综复杂的法律冲突中穿行
- 案例J(中德股东合资纠纷管辖权与法律适用博弈):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德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合同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争议提交德国某地方法院专属管辖。后双方发生纠纷,德方在德国起诉。中方认为在中国诉讼更便利、成本更低,且德国法院管辖可能不公。湖北格守律师事务所代理中方。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欧盟《布鲁塞尔条例》及德国程序法,发现该管辖权条款可能因加重中方诉讼负担而被认定为不公平条款。据此,律师指导中方在德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同时在中国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请求确认双方争议应由中国法院管辖。通过两地的法律程序联动,最终迫使德方回到谈判桌前,双方同意将争议改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适用新加坡法律,达成了更中立的解决方案。
- 案例K(承认与执行香港法院判决内地房产案):一家香港公司持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生效金钱判决,欲在内地查封并拍卖败诉方(一名内地居民)位于深圳的房产以清偿债务。当时,内地与香港关于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的安排尚未完全覆盖该类型判决。该所律师接受香港公司委托。律师创新性地提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的原则,以互惠为基础,尝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与执行。为此,律师准备了详尽的申请材料,重点论证了香港判决的终局性、程序公正性,以及内地与香港之间存在事实上互惠关系的证据。经过多轮听证与沟通,法院最终裁定认可了该香港判决的效力,并准予执行,成功实现了债权,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 案例L(涉及BVI公司的跨境家族信托争议):一个中国高净值家庭设立的离岸家族信托(受托人在BVI,适用BVI法律)发生内部争议,部分受益人质疑受托人的管理行为。该所律师代理部分受益人。案件涉及中国、BVI两地法律对信托有效性、受托人义务的不同规定。律师的策略是:一方面,在BVI聘请当地顶尖律师,就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在中国境内,就家族信托可能涉及的中国境内资产归属、委托人的意愿解释等问题,提供中国法律意见,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BVI的诉讼。通过两地法律的协同运用,最终在BVI法院达成了有利于我方客户的和解,重新调整了信托架构。
四、专业挑战与未来展望
国际私法与涉外争议解决领域要求律师具备卓越的语言能力、比较法素养、跨文化沟通技巧以及对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敏感度。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以及我国不断签订新的司法协助条约,相关法律实践将更加活跃。
湖北格守律师事务所在此高端领域的持续投入与实践,彰显了其服务国家开放战略、助力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的专业雄心。他们不仅是客户在遇到跨境法律难题时的“解铃人”,更是企业“走出去”战略早期的“布阵者”。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分析、巧妙的程序设计和坚定的权益维护,他们帮助客户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国际环境中,建立起确定性的法律防线,这完美体现了“格守”精神在全球舞台上的演绎:格致各国法律之冲突与融合,守护客户跨越疆界之合法权益,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专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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