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相关许可
却打起烟花爆竹的主意
妄图借此牟利
法律的红线碰了
就必须付出代价!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查获烟花爆竹21箱。
1月12日,回民区公安分局环河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一家五金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经营者任某将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厢式货车内,准备伺机销售。经现场核查,任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相关许可资质,其存放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未配备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属于典型的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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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储存运输,一旦遭遇挤压、碰撞或高温,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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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行为人任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查获的21箱烟花爆竹已移交应急管理部门销毁。
警方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线索可拨打110报警。警民携手,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来源:西城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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