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前两天,知名学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昕教授晒出了自己的新律师执业证,执业类别一栏写着“专职律师”。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证件上的“专职”二字,是一次漫长告别后的决绝转身——毕竟,过去这些年他一直是挂着“兼职律师”头衔的法学教授,脚踩学术与实务两条船。如今正式辞去了教职,这意味着,他将全身心投入律界江湖。

这个消息之所以引人注目,倒不是说徐昕换行当这事儿有什么秘辛,而是他主动放下教授这重身份本身带来的震撼。1970年出生的徐昕,学术履历摆在那里: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清华大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过二十来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写过《论私力救济》和《英国民事诉讼与民事司法改革》这样的专著,从2009年起一年一本《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这些成就是实打实的,是靠时间和心血堆出来的,在司法制度研究领域,他的名字算得上一个绕不过去的记号。但与此同时,他这些年其实一直没离开过律师一线,代理案件、参与辩护,区别仅仅在于过去他是“兼职”,现在则是“专职”。

这种“双肩挑”的状态,在中国高校里并不少见,但像他这样两手都过硬的则并不算多。教职这边,他要带博士生,要应付课题和考核;律师那边,他要接案子,要真的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两边跑,意味着双倍的时间成本,也意味着要在两种思维之间不停切换。左手写论文讲究客观中立,右手写辩护词需要立场鲜明,这种拉扯,不是谁都能扛得住的。他扛了这么多年,现在决定不再扛了,把其中一肩放下,专心走另一条路。

这个决定背后,大概是有过斟酌与权衡的。高校的环境这些年越来越紧,考核指标、行政事务、教学任务,一层层压下来,留给学者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空间越来越小。徐昕研究的司法制度,是个需要深入实践、触摸真实案件才能摸到门道的东西。可坐在办公室里填表格、跑报销、开评审会,这些琐碎会消磨掉做学问的精力,也拉开了学者与现场的距离。他早就不是那种只在书斋里推演理论的学人,法律诊所他办过,真实案件他代理过,司法改革的研讨会上,他讲出来的东西总能碰到实务界的痛点。说到底,他骨子里更偏实践,学术对他而言,是理解现实的工具,而不是安身立命的终极目标。

所以,放下教职,与其说是离开学术界,不如说是一次主动的“减负”。不用再为考核发愁,不用再分担体制内的逢场杂务,不用再在“教授”这个身份下小心翼翼地拿捏言论的分寸。专职律师的身份,给了他一个更纯粹、更直接的出口。那些关于司法制度的研究,不再是书架上待查的文献,而是可以立刻转化为辩护策略的弹药;对程序正义的思考,不再是研讨班上的议题,而是要在法庭上说服法官的具体方案。这种转变,对他个人而言,是一种解放——他终于可以把所有时间都用在刀刃上,要么在办案,要么在思考怎么办案。

对北理工来说,徐教授的离开确实是个损失,但或许也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法学院少了一个带司法制度方向的博导,校学术委员会里少了一个熟谙实务的委员,课堂上少了一个能把案例和理论融在一起的老师。这些空缺,短期内会有影响,但学术体系自有其运转逻辑,有人退场,就会有人补位。只是,像徐昕这样既有理论功底又常年泡在实践中、能把两边的语言打通的学者,确实不多。他的离开,会让学院在诉讼法学这个方向上,少了一点接地气的气息,学生们也少了一个可以直接请教“理论怎么用在辩护里”的引路人。这种缺失,是具体的,但还不至于说是天塌了。

但对律师界,尤其是对刑事辩护这个领域,他的全职加入却是一注实实在在的增量。中国的刑辩律师队伍,人数不少,但能打硬仗、能在法庭上把法理说透、能在辩护词里把制度逻辑讲明白的不多。很多律师实务经验丰富,但理论高度不够,碰到复杂案子容易陷入技术细节;有些学者型律师理论功底扎实,但又缺一线历练,对司法现场的暗礁和潜流不甚了了。徐昕恰好站在中间,他研究过英国民事司法改革,写过私力救济的理论,主持过司法改革年度报告,这些东西让他在看中国刑事司法的时候,有比较、有框架、有系统性思考。现在,他把这些储备全部带入专职律师的实践,意味着他可以在个案中尝试更体系化的辩护,可以把对程序瑕疵的批评、对证据规则的坚持,用更专业、更难以反驳的方式提出来。

说到底,徐昕这次转身,不是从学界投奔实务,而是把一直并行的两条线并成了一条更粗的主线。他早就是兼职律师,现在只是变成更专业、更专注的律师。这个选择,需要的不只是勇气,还有对自己人生阶段的清晰判断。五十多岁的年纪,不再年轻,但经验、人脉、思考都在巅峰,此时甩掉包袱,全情投入下半场,未尝不是一种智慧。

我们期许,徐在没有了“教授”这个身份后,依然保持学者的那份求真与克制,在律师的角色里不煽情、不勾兑,用专业说话,能打出几个真正体现刑辩价值的经典案例,让同行看到,理论武装起来的辩护可以有多强的穿透力。

别了,徐昕教授。

这句无声的告别,送给那个曾在讲台上、课题书里、学术会议上活跃的身影。从今往后,我们要习惯称呼他“徐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