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2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献县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时任献县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张永静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对其警告。

2、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5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将贷款、贴现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的张敏(时任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让保(时任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分别予以警告。

3、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8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铁东支行贷前调查不到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时任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南环支行市场部客户经理范连江对贷前调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4、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9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支行贷前调查不到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时任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支行营销部经理卢铁柱对贷前调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5、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10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导致保险中介许可证遗失、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执业信息记载不准确,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1.5万元;时任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王瑞玲,对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执业信息记载不准确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0.6万元。

6、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12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河北黄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0万元;时任河北黄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与风险合规部经理杨国彬对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警告。

7、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13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河北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时任河北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主任陈国征对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警告。

8、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14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代理人违规宣传、代理人招录管理不规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业务及财务数据虚假,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15.5万元;时任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黄河对代理人招录管理不规范,业务、财务数据虚假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时任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业务员许彦青对代理人违规宣传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时任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银保渠道营业处总监、保险代理人陈攀峰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9、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15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经理回丽蓉,对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10、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沧金罚决字〔2025〕16号”行政处罚信息载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骅中捷支行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活动,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0.5万元;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骅中捷支行行长刘玉昌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