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了别人,一直想离婚,两个女孩5岁和7岁,工资都给她,平时一起照顾孩子,分屋睡。有人问如果她起诉,能不能一直耗下去,答案是不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不可能一辈子拴着一个人,有时候真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该随他去就随他去。既然对方着急想奔自由,男方其实可以提提条件,比如共同财产多留点,要是孩子都归自己,对方得少分财产,抚养费也得按时出,让她去追自己的生活。
从法律层面说,要是一方有出轨行为,另一方在离婚诉讼里能主张对方有过错,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倾向无过错方。就像北京密云法院2024年判的案子,男方哺乳期出轨,女方要精神赔偿,法院支持了3万,这就是民法典里“其他重大过错”的应用。还有深圳的案例,男的分居后立遗嘱把财产给保姆,去世后原配打官司,二审改判财产全归原配,因为男的和保姆同居违反公序良俗,法律不帮出轨的人,就算立遗嘱也没用。
可很多人舍不得离,不是放不下爱,是放不下曾经,可曾经救不了现在,只会让人一遍遍掉进同一个坑。有的人为了孩子、财产或者怕麻烦拖着,可耗着的代价更大:自尊心会被侵蚀,觉得自己没用才不得不忍,怀疑自己的魅力和能力,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孩子会感受到父母之间的高压氛围,更容易出现行为问题、学业困难;还有持续内耗,明明想离却不敢,天天憋屈着,耽误自己的人生。
其实应对方法很清楚,要是不想离,可以试着沟通挽回,看看能不能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要是想离,就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照片,争取财产多分和孩子抚养权。协议离婚最快,协商不好就起诉,第一次没判离,6个月后再起诉,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很大。法律站在无过错方这边,可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反而耗着让自己更痛苦。
背叛不是失误,是选择,一旦越过底线,夫妻间的信任就补不回来了。离开不丢人,心软才可笑,与其守着空壳婚姻耗日子,不如拿法律保护自己,该争取的争取,该离的就离,别让曾经的回忆拖垮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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