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

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白名单制度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规范信用监管行为

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白名单(简称“白名单”),是指在市场监管领域,基于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综合信用状况,经科学评价、审慎认定后,向社会公示的诚信守法市场主体名录。

申请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三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注的其他严重失信信息范围;

◆ 过去三个自然年度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税务、金融、司法等领域无重大行政处罚、无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含被生效司法判决或行政裁决认定)记录;

◆ 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有专职或兼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主动签署并遵守《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书》。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纳入“白名单”:

获得市级以上专利奖;

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等称号;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成效显著,例如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

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应给予激励的其他情形。

对列入“白名单”的市场主体,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政策与服务支持、推送信用信息激励措施。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在申报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等各类荣誉项目中,予以优先考虑和扶持;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维权援助、优先审查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和政策倾斜。

“白名单”有效期一般为1年

在有效期内

“白名单”主体被发现

申请时隐瞒真实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形

将移出“白名单”

并按照其实际信用风险等级

调整监管措施

来源: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通讯员方刚

编辑:李梦婷

校对:李舜钇

责编:徐文

终审:朱霞

孝感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 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