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发布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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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区的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拟征收地块启动土地征收程序,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地块位于阳泉市城区义井镇瀑里村,权属为瀑里村集体土地,拟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2.2514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全部用于阳泉市郊区二〇二六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三、预公告时间

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3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预公告期满后,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义井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单位以及瀑里村村委会、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全面实地调查,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由区自然资源局书面通知瀑里村村委会,并在村内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文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义井镇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特此公告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来源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