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北望2026-01-21 08:53:08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107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新武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新武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请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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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陈新武,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湖北黄冈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美国俄亥俄大学商学院毕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陈新武历任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湖北省孝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正厅级)、党组成员、书记,省援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主任,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23年7月,跨省履新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兼),2025年10月任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彭昀迪

责编:张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