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
近日,在白银市会宁县,乔某宁驾驶甘A0DR1*号小型汽车沿寨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寨子路出滨河西路西10米时,与由北向南横过斑马线的行人张某旭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张某旭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经交警调查,驾驶人乔某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认定驾驶人乔某宁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 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车行经过路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提前减速观察,礼让行人,安全文明驾驶,切莫心急侥幸,造成事故发生。
▲ 寒假期间,各位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带年龄较小的孩子外出时,一定要看护好孩子,并教育引导孩子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防止意外发生。
来源:白银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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