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糕点、罐头、蜂产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保健食品、豆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23类食品1024批次进行抽检。……(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糕点、罐头、蜂产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保健食品、豆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23类食品1024批次进行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宜昌、襄阳、荆州、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日期:2026-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