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是在胡同里长大的,住的也是非常紧凑的平房,每当得知别人住进了楼房时,都会心生艳羡。可当我住进了这些由钢筋水泥堆砌的楼房时,别人又渐渐的搬进了视野宽阔且带有电梯的高层,忽然之间有一种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的失落之感。等到了法院工作才突然发现,电梯简直是人类的伟大发明之一,倒不是有电梯的楼房是什么豪宅,而是因为爬楼真的是件体力活。
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同志们肯定都有爬楼找人的经历,我可以断言,如果你没爬过楼,那你肯定没好好干活!
一、坐电梯有技巧。民事审判中,经常会遇到找不到人的情况,当采取了所有手段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时,就需要法官“上门服务”了。执行更是如此,除了终本案件都需要现场调查外,还有很多“掏人”的工作,就比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住址,作为线索法官就得去找。因此,找人的工作就需要做好爬楼的准备,如果是六楼到顶的砖楼,无可厚非只得爬楼,但如果是高层,就要在电梯开门的一瞬间看看用不用刷卡,不用刷卡随便按也就罢了,若是需要刷卡,我摸索出来经验有三条:
1、找物业。有的物业很大方,顺手借一张卡给你随便用;有的很谨慎,需要登记让不还;有的服务到位,找人带你上楼;有的则前怕狼后怕虎,还得找领导请示;还有的主动跟进,顺便看点八卦。
2、找群众。我们总说:“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点不假,有些小区的门禁卡可以任意一层楼,我们只需要在一楼等一下,让人帮忙按个电梯即可。有些小区则出于安全的考虑,门禁卡只能控制自己家那一层的电梯,这可能就要多等会儿,看看进电梯的这位业主要去哪一层,比如你要去20层,这位有卡的业主去18层,你就可以跟着他上去,然后再爬两层楼即可。
3、找正主。如果是去一个单位调查,那就简单了,出示工作证,保安大哥就会帮你刷卡了,再不济也可以电话联系一下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麻烦人家下楼接一趟。如果正主是已经联系好的当事人,你就可以在一楼等着,让他在楼上按一下电梯,这样也能顺利会师。最麻烦的可能就是找不到人了,这种情况没有捷径,只能选择依靠群众或者默默爬楼了。执行案件中,很多被执行人都处于消极躲债的状态,为了顺利执结案件,找人则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因此爬楼也成为家常便饭。
二、走楼梯的技巧。走楼梯固然比较辛苦,但也需要掌握一些技巧,否则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费力不讨好。我的经验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
1、查。先去公安机关查询一下人员情况,比如户籍信息、联系方式、同户籍人员等等,以便确定你要去的这个地址是不是本人的房产,或者是他亲属的房产,如果能查到当事人的家属电话就更好了,可以从侧面打听一下这个人的情况。曾经在寻找一个被执行人的过程中,无意间联系到他的一位家属,经过沟通得知,此人已经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后经核实果真如此,免去了一次“大海捞针”。
2、问。在爬楼前,可以先去社区或者物业了解一下情况,问问相关情况。比如房子有没有出租、有没有交物业费等等,来确定我们要找的人是否还在此居住。除此之外,我们可以问问周围的住户,尤其那些长期在楼下聊天的大爷、大妈,他们的“情报”相对准确,而且有时还能掌握一些你不知道的事儿。记得有一次出差,准备拍卖一套外地的房产,人生地不熟的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小区,爬到六楼一敲门,确认无人后,就在墙上贴了公告,但不知为什么,下楼后没走多远,我俩总感觉莫名的“心慌”,我就跟法官商量再回去一趟问问对门邻居,果然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这个小区分南区和北区,我们要找的地方是南区,来的却是北区,我俩赶紧把公告撕了,万分庆幸的下楼了。
3、看。我们要出发找人前,一定要看清楚地名或者小区名,比如惠民里这个小区,在天津就分别在武清、东丽和和平三个辖区存在,所以去之前还是要仔细看一看。到达指定地点后,我们可以看看门上贴没贴催收物业费、供热费、水费等通知,还可以看看他家的电表,如果电表亮了,并显示可用电量为0,那我觉得敲不敲门也就无所谓了,毕竟现代社会离开了电是很难生存的。甚至有时在门上还会看到其他法院的传票和公告,那就简单了,证明兄弟单位的同志们前期已经付出了努力,我们只需要拍照留存,之后便可收工回家。
关于爬楼,橙子再做一点补充:
1、要有好体力。我审理一件建工纠纷,涉及五栋楼的楼顶平改坡施工,每栋26层,楼没有正式使用,电梯尚未运行,我带着原、被告及代理人爬楼爬到楼顶进行现场勘验的,我中间歇了两回。勘验完第一栋我问其他四栋楼情况与这栋楼一致吗?现场所有人均回答情况完全一致,于是勘验结束。
当然,26层走下去也挺痛苦的。
我经常在视频网站看到国外七八十岁的老法官还在审案,不知道他们需不需要爬楼......
2、学会识别房号。有时候原告提供被告的住址,某某小区某栋某单元301号,等你爬楼爬到该楼层的时候,会发现一层楼三四户,都没贴房间号,很难分清到底哪栋是301号,这件事可以问居委会或者当事人,但根据我的经验,爬楼梯到某层楼,背对楼梯间,面对各房屋,最右边的房子是01号。纯经验哈,我也没找到理论依据。
3、别忘了留痕。大家要本着去都去了的精神,无论找没找到人,都要拍照留念,然后把照片放到卷里,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做一个追记。我的好多案卷都有这样的照片,反正只要我出去了就都拍照。别嫌麻烦,等到案件评查的时候你会感谢自己当初的举手之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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